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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關於居間人之報酬及支出費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契約附有解除條件者,於該條件成就前,居間人不得請求報酬
居間人因媒介應得之報酬,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應由契約當事人雙方平均負擔
約定之報酬,較居間人所任勞務之價值,為數過鉅失其公平者,報酬給付義務人得以意思表示請求酌減之
居間人違反其對於委託人之義務,而為利於委託人之相對人之行為,或違反誠實及信用方法,由相對
人收受利益者,不得向委託人請求報酬,僅得請求償還其支出之必要費用
18 甲乙係多年好友,甲長年於國外經商,遂概括委任乙代為管理 A屋,約定乙就 A屋得為甲為一切行為。
但民法規定,不動產之租賃其期限逾多久者,乙仍須有特別授權?
二年 一年半 一年 半年
19 關於合夥人出資及合夥財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合夥人之出資,得為金錢,其他財產權或勞務,但不得以信用代之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分別共有之集合財產
合夥因損失而至資本減少時,除合夥契約有特別訂定外,合夥人有補充之義務
20 甲自行出資建造違章建築房屋一幢,將之出售予乙,並已交付乙占有。但事後甲對乙主張其為所有權人,
請求乙返還房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之請求為無理由。因為違章建築是違法行為,甲無法取得該屋所有權
甲之請求為有理由。因為違章建築買賣是違法行為,買賣契約無效,甲得請求回復原狀
甲之請求為有理由。甲可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
請求返還之
甲之請求為無理由。縱甲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
請求返還之。乙基於買賣契約非無權占有該屋,故無須返還
21 甲、乙、丙共同竊取丁之財物,丁損失共計新臺幣 30 萬元,丁僅原諒其子甲之行為,而免除其債務。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若全額清償後,得向甲、丙各求償新臺幣 10 萬元
乙若全額清償後,僅得向丙求償新臺幣 10 萬元
乙若全額清償後,僅得向丙求償新臺幣 15 萬元
丁免除甲之債務,乙、丙之債務亦應同生免除效力
22 關於越界建築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土地所有人建築圍牆時因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
去或變更其圍牆
土地所有人建築圍牆時非因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
移去或變更其圍牆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時因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
去或變更其房屋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時非因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
移去或變更其房屋
23 甲在其土地上為乙設定眺望不動產役權,其後甲未獲得乙之同意又為丙設定地上權,丙預備在該地上建
築房屋,若該房屋建成,乙之眺望權將因而受到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應不許丙設定地上權 縱然設定地上權,亦屬無效
地上權人不許在該地上建築房屋 設定地上權後,不動產役權消滅
24 關於地上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普通地上權乃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設定權利質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
地上權人,因不可抗力,妨礙其土地之使用,得請求免除或減少租金
25 甲將土地為乙設定典權並交付之,其後甲將該地出賣與丙,乙主張有權以相同條件購買,此權利稱為:
找貼權 留買權 回贖權 絕賣權
26 甲忘記乙已清償債務,遂誤將對乙之新臺幣 20 萬元之債權,以新臺幣 15 萬元出賣與丙。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甲、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甲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丙得主張善意取得該債權 丙得主張甲應負無權代理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