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2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2年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
27340
等別(級): 薦任
類科(別): 藥事
科 目: 藥事行政與法規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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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藥」於藥事法第 7條有明確之定義,行政院衛生署(現已升格為衛生福利部)
於民國 101 年12 月7日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有關「新療效複方」之定義,請說明
該項修正前後之差異,並論述其對生技製藥產業發展之意義。(25 分)
二、請列舉五項藥害救濟法第 13 條所列「不得申請藥害救濟」的款項(15 分),並論
述「藥品標示外使用」(drug off-label use)是否屬於藥害救濟之範疇(10 分)?
三、請論述有關學名藥品品質的爭論最常見的項目,並從藥品查驗登記管理作業論述及
分析這些爭議內容的本質。(25 分)
四、請說明藥師法對於藥師執業之相關規定(15 分),根據現行藥師法之規定,執業於
醫療機構之藥師可否支援偏遠醫療資源不足之地區,執行藥師業務(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