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80240
等 別: 員級鐵路人員考試
類 科: 財經政風
科 目: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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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於某部(會)的司長 B,請問:
可否受邀於私立大學兼任董事?(12 分);
可否應聘到大學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13 分)
二、民間企業對於初任員工,常有試用期間之制度,請問:
在政府部門對於已經國家
考試及格而任用之公務人員,也有試用制度嗎?(10 分);
其服務機關可否對試
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職?(15 分)
三、張三任職於某縣政府擔任簡任 10 職等之專門委員,因為與新當選之縣長分屬地方
不同政治派系,新縣長以借重專長為名,將其調為科長(薦任 9職等),請問:
於法是否有違?(13 分);
如果張三事先有表示同意呢?(12 分)
四、B服務於某政府機關,因案被檢察官起訴,監察院對同一違法行為,對其提出彈劾
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旋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B以此判決結果答辯公務員懲
戒委員會,但仍遭懲戒降級。請問:該懲戒處分合法嗎?(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