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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下列何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員 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人員
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 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人員
13 公務人員經依規定程序銓敘審定後,如有不服得如何處理?
提起訴願 提起行政訴訟
向上級機關提出申訴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
14 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曠職累積達幾日,應為試用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
一日 三日 五日 七日
15 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幾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親等以內 四親等以內 五親等以內 六親等以內
16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多久時間?
一年
試用一年,期滿成績不及格再予延長試用六個月
六個月
試用六個月,期滿成績不及格再予延長試用三個月
17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何者敘述錯誤?
自退休案提出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
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不受限制
18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項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下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何者錯
誤?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視覺障礙
19 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5人 10 人 15 人 18 人
20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對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何者為準?
請兩級長官先行協商 視命令重要性而定 上級長官命令 間接長官命令
21 公務員服務法第 5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
食菸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係屬何種類型之義務?
忠實義務 服從義務 保密義務 保持優良品德義務
22 公務員接奉任狀後,除程期外,應於多久期間內就職?
10 天內 15 天內 1個月內 2個月內
23 公務員奉派至外縣市出差執行特定任務,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應依核准時程出發 可順道探親或往其他地方旅遊
不得藉故遲延,或私自回籍 得依規定報支差旅費
24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其所有股份
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多少者,不在此限?
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