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地方特考 三等 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 試卷

pdf
149.46 KB
1 頁
windows10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10
三等
考試
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31140
頁次
1
1
一、假設法務部決定司法人員特考三等監獄官類科要分定男女任用需求,
有團體提出異議/妳是該部業務承辦人/妳會如何替服務機關的
決定作辯護?(25 分)
二、試述「職能」的意義及應用在公務人員考選訓練考績面向上之意涵
25 分)
三、試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利益衝突的意義、利益的範圍與迴避
的類型。25 分)
四、試附理由回答下列提問是否正確或適法:
公務人員甲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其停止任用期間屆滿後,仍可再擔
任公務人員。6分)
公務人員乙被機關首長以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民眾,致損害機關聲譽為
由,記一大過,乙不服,可依申訴、再申訴途徑請求救濟。6分)
公務人員丙在澎湖縣望安鄕公所擔任民政課長 12 其俸給結構
本俸+年功俸+專業加給+地域加給。6分)
公務人員丁被發現在任用後取得美國籍,服務機關應予資遣,並追還
取得美國籍後之俸給及其他給與。7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