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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有關警察機關偵辦人口販運案件作業之流程,下列何者正確?
司法警察機關初步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或疑似被害人,應通報移民、勞政、社政機關予以安
置或分別收容,對於疑似被害人應於安置或分別收容後 30 日內完成鑑別
各警察機關初步鑑別為人口販運案件者,對於被害人應以真實姓名稱之,以正確地釐清其所屬
性別、年齡、國籍
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於案件偵審期間,需作證或接受詢(訊)問時,安置處所得請求移送案件
之司法警察機關執行安全維護工作;對於該請求,移送案件之司法警察機關如本單位之警力不
足時,得依行政程序法加以拒絕之;並請安置處所向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請求支援
如需提訊被害人或疑似被害人時,應親至其安置或分別收容處所辦理提訊手續。另得事先通知
移民機關配合辦理交付被害人或疑似被害人之偵訊或借詢事宜。
21 父為外國人,母為國人,子女在臺出生,有關可否直接設籍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子女為民國 89 年2月10 日後在臺出生者,應依戶籍法規定,直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子女為民國 88 年2月10 日後在臺出生者,應依戶籍法規定,直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子女為民國 69 年2月10 日至 89 年11 月9日間在臺出生者,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定居,領
取定居證持憑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子女為民國 79 年2月9日前出生者,依國籍法為外國人,不具我國國籍,自無法直接設籍
22 甲、乙、丙、丁、戊,分別係屬無戶籍國民,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
戶籍,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居住之國民,且未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喪失臺灣地區
人民身分)在國外出生之5位子女,甲之年齡為17歲、乙之年齡為18歲、丙之年齡為19歲、丁之年
齡為24歲、戊之年齡為25歲,何者得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申請在臺灣地
區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
甲乙丙 甲乙丙丁 甲乙丙丁戊 丁戊
23 大陸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之流程,下列何者正確?
團聚結婚須滿 1個月始得申請依親居留
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經團聚許可入境,通過面談並辦妥結婚登記後,即可申請依親
居留證
取得依親居留證後,自發證日起算或申請長期居留日往前推算滿 3年,每年在臺居留期間逾 183
日,即可申請長期居留證
取得長期居留證之日起在臺合法居住連續 4年,且每年在臺居留逾 183 日,即可申請定居證;
定居證取得後,始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取得身分證
24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者,其停留期間為 3個月;必要時得延
期一次,並自入國之翌日起,併計 6個月為限。但有下列何種情形,並提出證明者,內政部移民
署得酌予再延長其停留期間及次數?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
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
罹患疾病住院或懷胎 7個月以上,出國有生命危險之虞
懷胎 7個月以上
生產、流產後 3個月未滿
25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曾任僑選立法委員
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
者,被收養者年齡應在 12 歲以下,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二人為限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 1年以上者
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年齡在 18 歲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