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移民特考 三等 移民行政(選試俄文)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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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以正式公告為準
*
答案以正式公告為準
壹、
一、
(),是對的非傳統安全威脅因素就是指那些除了傳統安全外,因天然災害技術災害或人為災
()對國家內部及人民生存與發展構成威脅的因素,包括危及社會穩定的經濟穩定、金融秩序生態環境、資訊安全
展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應皆歸屬國土安全事務處理的範疇(曾偉文, 97:l
()911 恐怖攻擊之後,國際社會更加速從過去多重視「國家安全」NationalSecurity 調
HomelandSecurity
()
1.情、脅、此,,且
策目標與實施策略亦有所差異。然觀諸國際實務,各國似皆以「如何有效統合國家公私部門之機制協調與資源
運用,提升災難防救。緊急應變與危機處理之機能與成效,強化基礎建設安全防護與應變成效,避免或降低各
類天災人禍之威脅與損害等目標,作為發展與建構國土安全制度之努力目標,以確保國土範圍內人民福祉、公
共利益與國家安全。」
2.並將「國土安全」任務著重於保衛本土免遭恐怖攻擊、增強國境與交通運輸安全、有效進行緊急防衛與應變工
作之進行、預防核生化攻擊、並整合分析情報與及重大基礎建設之保護等,以防範美國境內之恐怖攻擊、降低
美國對於恐怖主義之脆弱性、減少恐怖攻擊之損害、並加速災後復原的重建。
3.「國土安全」則從預防恐怖活動與攻擊來整合現有與國土安全任務相關之聯邦機構結合政府與民間之力量,
提升情蒐預警、強化國境與交通安全、增強反恐準備、防衛毀滅性恐怖攻擊,維護國家重要基礎建設的安全。
二、對國境安全的執行案例
()跨國合作打擊人蛇:在落實執行人蛇偷渡查緝工作方面,96 年至 97 12 月共查獲持用偽變造證件偷渡 305
件。為協調聯繫追緝不法幕後集團,本署隨時與航空公司、警政署(航警局、機場各單位聯繫發揮整體防制效
貿調
蛇。
()召開防範偷渡協調聯繫會議本署於 96 821 日舉辦「向人蛇集團宣戰暨防範人蛇偷渡協調聯繫會議」,因
查緝人蛇集團之不法行為僅憑本署之力或未能克盡全功為發揮打擊犯罪功計畫透過各相關單位共同合作
定期協調會商,以加強人蛇情資之蒐集與分享,策進整體防制效能,會議中訂定各相關單位協調分工事:如航
空公司發現可疑旅客或證件立即通報本署人員處理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強化人蛇集團查緝與擴大偵辦於移民
(Immigration Advisory Program, IAP)神,提資,跨;相
等。
貳、
一、對人之安全檢查
()對人之安全檢係指對人體的搜索主要限定在搜索活人身體以找尋物品對人體的搜索可分為人體內與人體
之。
人體外之安全搜索,則只搜索所穿戴衣物內藏匿之物。至於隨身攜帶之行李,物品,則屬於對物搜索之範圍
有關為防止非法入國而檢查機艙是否有藏匿人員則屬於對交通工具之搜索
()檢查除以人力外,尚可藉助儀器,以人力為之者,應由同性或醫生擔任為宜,緊急狀況時方可由
異性為之(以女性搜索男性似非法所不許)
()器,
者,
甚至體內檢查。檢查所為之暫留detentionextended detention
氣球所包裝毒品之走私者予以留置達十六小時候得到搜索令狀得以進行 X,聯
其有別於一般入出境之例行檢查,並不違背憲法第四增補案之禁止不合理搜索之規定,該案較長時間的留置
非不必要之遲延,並未違憲。
答案以正式公告為準
()有時對物之安全檢查搜索與對人之安全檢查搜索緊密結原則上得被搜索之人其所隨身攜帶之物皆得搜索
包括依法被留置之人或其他應拘束人身自由之人等所攜帶之物。至於其攜帶之方式之不同,則構成對人或
物搜索之區別。譬如:於安全搜索程序中,有事實足認為有人攜帶毒品,自可對該人加以搜索,若該毒品係置
西內、
加以搜索則屬對物之搜索。
()對人與對物搜索區別之實益,係其安全檢查搜索要件及程序上有所區別要件上對人搜索較
物搜索嚴格;程序上對人搜索應注意由同性及醫生搜索之規定,對物則無此問題。但對物搜索檢查時,對該
物有事實管領力者應有權在若其不再場,得請其代理人或其他證人到場,此舉有保障執法者功能,以免事後
遭誣指為違法。
()依國家安全法第四條以及實行細則相關規定,對物為檢查,雖未以搜索為名,學者認為對物之檢查,除由當事
實。
品,使狀,
補償或賠償等法令規定之制約。至於對物的扣留及其處理國家安全法及其相關規定並未有明確規。國國境上
待、
查過程,仍應注意比例原則公平原則等所以一般認為基於入出國境之事所為之例行性檢查無需要任何
由,只要有入出境之事實即可。如果欲為搜索或扣押,則以有合理的懷疑之可信進出國境之、物或交通工
有違法行為,此時因國境搜索的急迫性及利益考量下可為無令狀之搜索。而若欲進一步,對人體侵入性搜索,
對人較長時間之留置,對物、交通工具較長時間扣押則以有顯著相當理由為限,甚至需要為令狀搜索。
()有關機場安全檢查相關規定主要有: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臺灣地區
民航機場安全檢查作業規定。些相關規定中,對人的安全檢查搜索的程及對人留置的時間長短、對物的扣
留的要件及程序,國家安全法及其相關規定並未有明確規定然警察執行安全檢查有涉及對人的安全檢查
索的程度不一,及對人留置的時間長短不同與對物的扣留等情形,因此,絕對需要一套完整之法律規範。
參、
一、
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人口販運」
()使、藥
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 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
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
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使未滿易、勞官,募、買賣、質押、運
、容滿使滿
。簡說, 18 ,具、不為,
滿 18 歲的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僅具有剝削目的及人流處置行為,即
為人口販運被害人。
二、人口販運罪:指從事人口販運,而犯本法、刑法、勞動基準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或其他相關之罪。
三、不當債務約束:指以內容或清償方式不確定或顯不合理之債務約束他人,使其從事性交易、提供勞務或摘取其
器官,以履行或擔保債務之清償。
歐盟
歐盟警政合作之形成深受各會員國國家偏好影響,而國家偏好的形成,則受到當時國內社會與國際環境因素的影響
()為維護共同國家利益─歐盟發展警政合作的動力與新功能主義的“外溢(spill-over)”理論不同,政府間主義
理論認為:歐洲統合的動力在於各個會員國間共同的國家利益;會員國參與統合進程向歐盟超國家機構讓渡
分主權的內在目的和動力在於獲取更大的國家利益;如果歐盟不能向各會員國提供統合的“好處”,歐盟便無法
正常運作和存在。因此,維護和增加各會員國的利益是歐洲統合得以發展的目標和動力。
答案以正式公告為準
()1986 的《Single European Act 1992 年底之前要建立歐洲
單一市場,實現《羅馬條約》所規定的人員、貨物、資金、服務四大自由流通後,由於各國邊界開放,造成犯罪率大
幅攀升,跨國犯罪變的更容易與更難查緝,由於各會員國顯然無法有效因應歐洲單一市場而形成的歐洲統一的犯
市場,造成歐盟各國治安和安全嚴重惡化,甚至危及歐洲整體利益,致引起各國政府高度重視,因此,單一市場的建
立為會員國加強警政合作提供了最具體的動力。
1.冷戰結束,蘇聯瓦解東歐巨變,非法移民浪席捲歐洲大規模的移民和有組織的國際犯罪取代戰爭成為歐共體
各國新的安全威脅,許多地下組織、走私、人口販賣或非法勞工等問題接踵而來,因此填補邊界漏洞、防範跨
國組織犯罪成為深度關切的焦點。
2.歐盟境內跨國犯罪隨歷次擴大及全球化的影響在各地蔓延歐盟東擴後造成移民、難民浪潮席捲歐洲,並且已危
害到整個歐盟境內的內部安全,非單一國家所能處理;加上全球化的進展雖促使國際社會互動關係密切,但同
時也提供犯罪活動向外滋蔓的有利條件。
()全球化全球化幾乎將世界上的所有國家納入到國際政治經濟的統合進程和全球的互動之中民族國
家的國內政治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因此受到外部因素的直接影響。
()邊界控制問題急需透過合作來解決的問題據統計,1991 年有 2516 萬人在德國申請避難,比 1990
33%。德國的移民問題已經轉化成國內社會問題,在原東德出現了極度的排外情緒,為此,柯爾(Kehmut Kohl
總理帶頭呼籲歐洲共同體會員國在移民等方面展開合作。歐盟因比鄰巴爾幹地區和中東地區這些長期的動亂地
區,難民所帶來食衣住行、當地治安與社會融合等問題,亦為歐洲聯盟及各會員國內部安全的新課題。
二、
()合作
1.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將長期以來兩岸治安機關間協助緝捕,以及遣返人犯的個案協處現狀,予以制度化。並在
「全面合作,重點打擊」原則下,探取具體措施,共同合作打擊各類不法犯罪,並探取具體措施,優先打擊超
越國界、跨境蔓延的電信詐欺犯罪,以確保兩岸民眾的財產安全。
2.司法互助:透過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罪贓移交、人道探視、罪犯接返等方式,建構兩岸民、刑事司法互助機
制,以利進行犯罪之偵辦、追訴與審判,提供共同打擊犯罪整體一貫的刑事互助機制;並在民事裁判相互認可
與執行,完整保障民眾訴訟權益。
3.司(、最、司
等業務主管機關作為協議聯繫主體,建立兩岸常態性的業務聯繫窗口,聯繫與協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
()
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四大面向:
資訊交換:兩岸治安主管機關將建立犯罪資訊交換機制,使雙方得以利用犯罪情資的即時交換,機先掌握諸
如跨境電信詐欺等犯罪行動的相關情資,並直接進行犯罪打擊,斷絕非法者的生路,以減少民眾生命財產的損
害。
括電信詐欺毒品走私及經濟犯罪等犯罪型態兩岸治安機關更將加強合作力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協助偵辦:兩岸在協議的基礎上,可以透過犯罪情資交換、協助偵辦與探證、遣返罪犯等合作方式,使兩岸
的跨境犯罪活動一舉成擒。
人員遣返:雙方透過制度化的遣返機制,使遣返作業更為順暢、安全、迅速與便利。未來,雙方對罪犯遣返
的合作基礎將更為穩固,以根本阻絕罪犯潛逃,讓罪犯無所遁逃。
2.兩岸司法互助六大內容:
達:
序,能夠有效主張及維護自身權利
調查取證:經由司法互助機制,可洽請對方協助調查、合法取證,協助法院及當事人順利進行訴程序,解
決法律爭議,伸張社會正義。
協議協助移轉犯罪不法所得使受害人得以獲得賠償或減輕損失不讓罪犯從中牟利
可:,經決、 予以
認可,以利後續執行、主張權益。
答案以正式公告為準
視:針對便法互助管道
眾因案受到羈押時,合法權益受到保障。
罪犯接返:基於人道考量,兩岸經由司法互助管道,建立接返機制,在尊重當事人意願及符合雙方規定之情
形下,對於因案在對方受到判刑及監禁的民眾予以接返。
()有效維護兩岸民眾權益及交流秩序:
1.遏止跨境犯罪-合作打擊,違法亂紀無處逃:兩岸治安主管機關將建立合作打擊犯罪的機制,加強打擊犯罪力
度,使罪犯無法遊走兩岸;同時,我們將進一步結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經驗,針對經濟犯罪、詐欺、人
口販運、恐怖活動等跨國性犯罪,加強與東亞鄰國及國際性治安維護機構合作,建構完整犯罪防制網絡,全
打擊犯罪,善盡國際公民責任。
2.確保人民權益-相互協助,權益保障更周全:兩岸將從阻絕犯罪發生、協助偵緝查案、到相互提供證據,將犯
人定罪科刑,建立從頭到尾、
3.穩定交流秩序-建立機制,交流往來不煩惱:雙方主管機關可將原有的「個案合作」打擊犯罪方式,建立常態
化、制度化的業務交流與合作機制,對兩岸交流秩序的維護,提供完善的輔助機制,促進兩岸交流正常化,邁
()長期以來我國在國際社會上爭取活動空間之努力常九十八年六月歐盟警政合作在歐洲統合過程中的發展與
制因為受到主權認同之限制,而受到中國不斷之打壓對於國際共同關切之跨國安全議題由於解決方案強調
是國際間之合作,因而自然產生了我國可爭取活動空;另在外交層面上歐盟是我國不斷爭取之合作對象,
在與主權相較下較不敏感之刑事司法與打擊跨國組織犯罪等議題上,我國應有努力之空間。
()面對全球化格局下當今須以新的安全思維面對國家安全威脅的挑戰,並以此為因應以歐盟為例為因應全
化之變遷,歐盟一方面開放並建立無疆界的內部市場但另一方面歐盟亦採取有效的邊界管理、跨國合作等的
套機制,來保障 27 個會員國的內部安全,因此,針對偷渡與跨國犯罪等相關議題等開啟跨疆界合作。
()例如加強邊界檢查,司法相互承認,實施歐盟逮捕令等。值此開放兩岸包機直航後,同步開放陸客每天
光,
我們應以歐盟為,發展經濟之餘絕不容輕忽國防甚至國家安全,唯有在自由民主的樂才能孕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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