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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關於都市計畫之變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都市計畫之變更,如直接限制一定區域人民之權利者,則其性質即屬公法上之觀念通知
都市計畫之變更屬法規性質,並非行政處分,都市計畫個別變更範圍外之人民,如因都市計畫
個別變更致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時,無法提起行政訴訟以資救濟
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而變更都市計畫時,應以通盤檢討變更之方式辦理
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而變更都市計畫時,應以個案迅行變更之方式辦理
7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關於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核發開發許可後,直轄市或縣(市)政
府應報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廢止原開發許可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興辦事業計畫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或依法失其效力、整地排水計畫之核准經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廢止或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准經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廢止或依法失其效力
申請人自行申請廢止
與水源供應、鄰近之交通設施、排水系統、電力、電信及垃圾處理等公共設施及公用設備服務
未能相互配合者
違反核定之土地使用計畫、目的事業或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法規,經該管主管機關提出要求處
分並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
8關於規定地價,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規定地價後,每三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須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
價格或收益價格
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徵收之
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9都市計畫法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公共設施保留地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徵收
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以徵收當期毗鄰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必要
時得加成補償之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依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繼續為原來之使用或改為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
10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幾日
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
10 日20 日30 日40 日
11 關於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已徵收土地之收回權,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被徵收之土地,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五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原土地所有權人應於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後三個月內繳還原受領之補償地價及
地價加成補償,逾期視為放棄收回權
申請收回土地案件,應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
被徵收之土地,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12 有關徵收補償,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農作改良物之補償費,於農作改良物被徵收時與其孳息成熟時期相距在 1年以內者,按成熟時
之孳息估定之
徵收當期市價指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十日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當期市價
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按起造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之
被徵收土地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
13 關於耕地終止租約與補償,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耕地出租人依規定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應補償承租人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及已收穫之農
作改良物
耕地出租人依規定終止租約,實際收回耕地屆滿二年後,不依照使用計畫建築使用者,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得照價收買之
耕地出租人依規定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承租人得向出租人請求按公告當期該土地之公告土地
現值三分之一之補償
出租耕地經依法編為建築用地者,出租人為收回自行建築或出售作為建築使用時,得終止租約
14 甲有 A屋一棟,出租給乙居住使用。依土地法第 100 條之規定,出租人因下列何項情形,得收回房屋?
承租人乙因疾病、意外產生有長期住院療養之需要時
承租人乙積欠租金額,以擔保金抵償之後,尚有 1個月租金未繳時
承租人乙違反民法第 443 條第 1項規定,將該屋轉租給他高中同學時
承租人乙因為工作調動,無法繼續居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