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建築工程、公職建築師
科 目:建管行政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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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分別解釋「特定建築物」與「特種建築物」之差異。(10 分)另,請
分別說明特種建築物之許可方式(5分)及特定建築物之建築管理重點
為何?(5分)
二、建築法對於建築物室內裝修之管理方式,如何區別審查許可方式?
(10 分)違反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規定之處罰對象為何?(10 分)處罰
方式為何?(10 分)
三、侵占他人土地之建築物,經法院判決應拆屋還地。此拆除行為是否仍應
依建築法申請拆除執照,其理由為何?(10 分)
四、因新頒布或修訂之建築法規,舊有合法建築物之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設
備不符現行規定時,該建築物是否當然適用不溯及既往規定之法理,請
申論之。(20 分)
五、針對違反建築法,擅自建造之建築物,其受裁罰對象若屬於非出於行政
法上之故意或過失行為(例如經由不動產移轉之拍定人)者,是否適用
建築法之行政罰規定,其理由為何?(10 分)除行政罰之外,是否尚有
其他管制措施?(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