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土地銀行 105 年度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職等/甄試類別【代碼】:六職等/不動產專業儲備人員【J5209-J5210】 
科目二:綜合科目【含土地法規、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及繼承)、土地開發及利用】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如
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共有四大題之非選擇題,各題配分均為 25 分,總計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作
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
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
用者,該節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請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其執行要點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有關共有土地或建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之規定為何?【15 分】 
(二)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三點,所稱「處分」之意義及範圍為何? 
【7分】 
(三)本法條第四項所稱之優先購買權,於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連同其基地應有部
分之所有權一併移轉與同一人所有之情形,他共有人是否得適用優先購買權之規
定?【3分】 
 
 
 
 
第二題: 
請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幾種?請分別說明其意義。【6分】 
(二)何謂「權利變換」?【5分】 
(三)權利變換後之土地及建築物如何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7分】 
(四)分配結果實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面積多於或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如何處理?
【7分】 
 
 
 
 
 
 
第三題: 
下列有關物權行為之問題,請附理由說明之: 
(一)乙於公園中拾得甲之高價智慧型手機一支,請問該手機是甲所拋棄或甲所遺失者,
有何不同法律之適用?【10 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重型機車贈與給乙,乙占有該車之事實,發生在贈與前或贈與後,
有何不同法律之適用?【10 分】 
(三)甲、乙簽訂書面買賣 A屋之契約時,並合意買受人乙可立即入住該屋,請問當天
乙遷入 A屋時,是否已取得房屋之所有權?【5分】 
 
 
 
 
 
 
 
 
 
 
 
 
第四題: 
甲與乙結婚後育有二子 A及B,數年後甲與乙離婚,甲再與丙女同居並產下 C子撫育中,
今甲意外身亡遺有財產 600 萬元,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與 C及丙與 A、B是否有親屬關係?【10 分】 
(二)甲死亡時何人為其法定繼承人?【5分】 
(三)甲留有遺囑將 600 萬元全部遺贈給丙,請問甲之遺產應如何分配?【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