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商事法 2.行政法  第 1 頁,共 2 頁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5 年新進職員甄試試題 
類別:法務                                節次:第二節 
科目:1.商事法 2.行政法 
注 
意 
事
項 
1. 本試題共 2 頁(A4 紙 1 張)。 
2.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3.本試題分 6 大題,每題配分於題目後標明,共 100 分。須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
答案卷指定範圍內作答,不提供額外之答案卷,作答時須詳列解答過程,於本試題或
其他紙張作答者不予計分。 
4.本試題採雙面印刷,請注意正、背面試題。 
5.考試結束前離場者,試題須隨答案卷繳回,俟本節考試結束後,始得至原試場或適當處所
索取。 
6.考試時間:90 分鐘。 
一、甲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就其所有汽車向乙保險公司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約定每一意外事故之財物損失,保險金額最高為 100 萬元。某日甲駕駛其所有汽車過失衝撞
路邊小吃攤,造成 A攤販之攤位、設備及器具嚴重損壞,損失總計 20 萬元。試問: 
(一) A 得否逕自向乙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5分) 
(二)若甲發生事故前積欠乙公司保險費 1萬元,A向乙公司請求保險金給付時,乙得否向 A
主張扣除甲尚未支付之保險費?(10 分) 
二、台灣一家A公司將貨物一批交給海運公司甲、乙、丙連續運送,由甲公司簽發一份概括運送
全程的載貨證券,由甲、乙、丙三公司相繼運送至目的地。但載貨證券載明甲、乙、丙三
公司僅各就自己運送航段負責。惟今貨物在乙航段運送途中,因乙公司之海員過失所致而
毀損滅失,載貨證券持有人 B向甲公司請求賠償。試問: 
(一)甲公司得否主張載貨證券條款而免責?(6分) 
(二)若甲、乙、丙三公司係共同與 A簽訂運送契約,並共同簽發一份概括全程之載貨證券,
A公司得向誰求償乙航段中之貨損?(4分) 
三、請就下列問題回答,並附理由及依據: 
(一)支票執票人甲向背書人乙行使追索權請求清償票款,背書人乙於清償後並未回收該支
票,甲又持該支票向發票人丙請求支付票款。依據司法實務見解,發票人丙得否以背書
人乙與執票人甲間之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甲?(10 分) 
(二)何謂表決權信託契約(3分)?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併購時,對於表決權信託契約
之受託人有何限制(12 分)? 
四、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重複處分」與「第二次裁決」(6分)?兩者區別之實益為何(3分)? 
(二)行政訴訟中之「課予義務訴訟」與「一般給付訴訟」之區別為何?(9分) 
【請翻頁繼續作答】 
 

1.商事法 2.行政法  第 2 頁,共 2 頁 
 
五、請依民國 104 年5月20 日新修正之公務員懲戒法,回答下列問題: 
(一)請簡述公務員應受懲戒之事由。(3分) 
(二)新修正之公務員懲戒法,新增哪些懲戒處分?(6分) 
(三)若公務員應受懲戒之事由,同時涉及刑罰或行政罰時,應如何處理?(3分) 
六、請就公法上不當得利之概念,回答下列問題: 
(一)請說明何謂公法上不當得利(3分)及該如何準用民法之規定(3分)? 
(二)行政機關得否直接作成行政處分命受益人返還,於我國實務上歷來素有爭議,請說明其
爭議論點並附理由說明之。(9分) 
(三)請說明我國現行法制下,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規定為何(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