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104年度儲備約僱人員甄選試題
甄選類組【代碼】:約僱人員【H0201】
第一節:租稅法規概要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卡、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應試類別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雙面,四選一單選選擇題共 50 題,每題 2分,限用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請選
出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勿於答案卡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
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
意使用者,該科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卡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3】1.依103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書說明之規定,丙納稅義務人未婚,亦未撫養親屬,103 年度依繳交人
壽保險保險費收據正本載明丙為被保險人,亦為要保人,保費新臺幣 25,000 元及繳納全民健康保險費證
明書正本載明丙為被保險人,繳交保費新臺幣 26,000 元,申報 103 年度綜合所得稅,採列舉扣除額,則
申報保險費扣除額上限為新臺幣多少元?
24,000 元 48,000 元 50,000 元 51,000 元
【3】2.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88 條之規定(財政部 104 年3月10 日台財稅字第 10404525720 號令),
為減輕員工負擔,自 104 年1月1日起,一般營利事業每人每月伙食費免稅限額調整為新臺幣多少元?
1,200 元 1,800 元 2,400 元 3,000 元
【1】3.戊納稅義務人 103 年獲有非自行出版版稅收入新臺幣 700,000 元,實際成本及費用無可考,惟得減
除必要成本及費用 30%,依所得稅法第 4條及 10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之規定,計算 103 年
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應為新臺幣多少元?
364,000 元 490,000 元 700,000 元 以上皆非
【1】4.依10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之規定,丁納稅義務人扶養子女均在學,未獲政府補助且無
薪資所得,計有 A、B、C三位,其 103 年繳交教育學費依繳費收據載明:A就讀某大學博士班繳費新臺
幣20,000 元,B就讀某大學碩士班繳費新臺幣 60,000 元及 C就讀某專科學校二年級繳費新臺幣 50,000 元,
則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上限為新臺幣多少元?
45,000 元 50,000 元
65,000 元 70,000 元
【3】5.乙營利事業採曆年制,屬非金融業,103 年12 月31 日資產負債表列有應收帳款新臺幣 1,000,000 元
及應收票據新臺幣 800,000 元,則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94 條第 2款之規定,備抵呆帳限額不得
超過新臺幣多少元?
8,000 元 10,000 元 18,000 元 27,000 元
【2】6.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29 條之規定,有關兌換盈虧之計算得以下列何種方法處理?
先進先出法或加權平均法 先進先出法或移動平均法
先進先出法或後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或平均法
【4】7.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7 條之 1規定,購置固定資產耐用年限超過 2年,惟支出金額不超過
新臺幣多少元,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
1 萬元 4 萬元 6 萬元 8 萬元
【1】8.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
各級政府機關標售廢棄之物資 外銷貨物
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出境旅客之貨物 漁民轉售其收購漁介
【1】9.甲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適用營業稅稅率 5%,銷售電視機一台予某自然人,含營業稅總價款新臺
幣50,000 元,其中所含營業稅為新臺幣多少元?
2,381 元 2,500 元 5,000 元 以上皆非
【3】10.乙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進口某項商品作為存貨待售,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0 元,另加計核課關稅
新臺幣 4,000 元及貨物稅新臺幣 1,000 元,設適用營業稅稅率 5%,則進口時應課徵營業稅為新臺幣多少
元?
1,000 元 1,050 元 1,250 元 以上皆非
【1】11.丙商號屬小規模營業人,適用營業稅稅率為 1%,104 年第 1季經查定銷售額新臺幣 800,000 元,同
期間該商號取得進項憑證,稅額新臺幣 25,000 元,並於同年 4月5日申報,則主管稽徵機關依加值型及
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3 條、第 23 條及第 25 條之規定,將於 4月底通知繳納營業稅為新臺幣多少元?
5,500 元 15,000 元 33,000 元 37,500 元
【2】12.依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之規定,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多少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15 日 30 日 45 日 60 日
【1】13.依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之規定,屬已確定案件,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規避稅
捐執行之跡象者,其欠稅金額達新臺幣多少元以上,得限制其出境?
10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上 450 萬元以上
【2】14.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8 條之規定,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得自其遺
產總額中減除之免稅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1,000 萬元 1,200 萬元 1,500 萬元 2,000 萬元
【3】15.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 條之規定,贈與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200 萬元 210 萬元 220 萬元 1,200 萬元
【1】16.依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規定,自 103 年6月5日起 5年內,購買下列何者雖已完成登記,仍須課徵
貨物稅?
油電混合動力小客車 低底盤公共汽車 天然氣公共汽車 身心障礙復康巴士
【2】17.依菸酒稅法第 8條之規定,料理酒每公升應徵稅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7 元 9 元 15 元 185 元
【1】18.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2條之規定,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 9座以下之載人汽車且每輛
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多少元者屬特種貨物?
300 萬元 500 萬元 700 萬元 1,000 萬元
【3】19.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 8條之規定,稽徵機關應按代徵人代徵稅額給予獎金,惟每一代徵人每年以新
臺幣多少元為限?
800 萬元 1,600 萬元 2,400 萬元 3,200 萬元
【2】2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滿幾天,則其自中華民國境外雇
主取得之勞務報酬免稅?
30 天 90 天 183 天 365 天
【3】21.自民國 104 年度起,獨資合夥(除小規模營利事業者外)之營利所得應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按股利淨額加可扣抵稅額計算之
按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之
按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計算之
自民國 104 年度起獨資合夥免課徵綜合所得稅,只需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4】22.某甲接受營利事業贈與 200 萬元,請問應如何課稅?
由營利事業申報贈與稅 由某甲申報贈與稅
個人接受贈與之所得免稅 由某甲申報取得其他所得 200 萬元
【2】23.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若有出售未上市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所得額,應如何課徵所得稅?
應併入財產交易所得合併計算綜合所得總額
應按百分之十五之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夫妻間出售有價證券之盈虧可以互抵
個人有證券交易損失者,得自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中減除,其不足減除者,得自以後三個年度之證券交
易所得中減除
【1】24.自民國 104 年度起,夫妻可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之方式申報綜合所得稅,假設同一申報戶有 3人,
夫利息所得 15 萬元,妻利息所得 10 萬元,合併申報的長子利息所得 10 萬元,若夫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妻與長子合併計稅,請問該戶之儲蓄特別扣除額應如何減除?
妻與長子合併計稅部分應優先減除儲蓄特別扣除額 20 萬元
夫應優先減除 15 萬元
妻只能減除 2萬元
若採分開計稅,夫妻可以各自減除 27 萬元
【3】25.我國所得稅法對於告發或檢舉獎金之課稅方式為何?
居住者扣繳 10%,再合併申報 非居住者扣繳 10%,採分離課稅
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皆扣繳 20%,分離課稅 居住者扣繳 20%,再合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