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12年國 軍 上 校 以 上軍 官 轉 任 公 務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 試 別
關務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財稅行政、關稅法務
科 目
民法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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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建有放置骨灰(骸)之 A寶塔一座,惟該設施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使
用,故依法不得販售。甲僱用明知之乙,由乙銷售 A寶塔中之塔位。乙持
不實資訊,對丙謊稱 A寶塔已取得核准使用許可,丙信以為真,以新臺幣
(下同)200 萬元向甲購買塔位使用權。半年後,丙發現 A寶塔未經主管
機關核准使用。試問:丙得否撤銷買賣契約,並請求甲返還 200 萬元與撤
銷時起之利息?(25 分)
二、甲在自己土地上建築 A屋一棟,全部工程由乙承包,現已完工,惟於施工
期間,乙因施作不慎,搭設之鷹架倒塌,傷及路人丙。房屋完工後,甲發
現A屋有瑕疵,定期限通知乙修補,乙卻不為之。試問:
甲應否與乙對丙負連帶賠償責任?(12 分)
甲得否向乙主張解除承攬契約?(13 分)
三、甲男和乙女於民國 65 年結婚後,育有子女丙、丁、戊三人。戊女因離婚
多年,長期與父母甲和乙同住,平日照顧年邁父母生活起居,為甲父保管
存摺與印章。民國 105 年期間,戊未經甲之同意和授權,擅自將甲在郵局
所設定之四筆定期存單存款於到期後,從甲帳戶以提領現金方式,存入戊
帳戶,並設定定期存單,共新臺幣(下同)2,000 萬元。民國 111 年1月
甲死亡,乙、丙、丁發現甲之存款被戊侵占。請問:乙、丙、丁全體向戊
請求返還 2,000 萬元,並主張其為乙、丙、丁、戊之公同共有,是否有理由?
(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