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2年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
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1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
確保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符
合本法規定,得執行下列措施,業者應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一、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
核及抽樣檢驗。……。」在此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其性質為何?
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2 條之 1規定:「為維護食品安全衛生,
有效遏止廠商之違法行為,警察機關應派員協助主管機關。」在此依據
行政程序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警察職務協助之要件為何?(25 分)
二、船長甲經營渡輪生意清淡,油價上漲,難以維生。甲聽從乙之謀議搭載
偷渡客謀利,丙熟悉沿海岸邊地形,明知為偷渡客,仍協助甲以舢舨船
將偷渡客接駁上岸,躲避海巡人員及警察查緝。乙雖提謀議但僅在岸上
觀看瞭解情況,未參與搭載或接駁偷渡客,未料仍遭緝捕取締。依違反
入出國及移民法(簡稱移民法)第 47 條第 2項及第 82 條第 2項規定:
「船長不得以其船舶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違反者,每搭載一
人,處新臺幣 2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移請主管機關裁處。試
問:船長甲搭載偷渡客與丙之接駁行為是否構成「故意共同實施」違反
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丙之接駁行為是否處罰?其處罰輕重是否與甲
相同?乙僅謀議,未參與搭載及接駁,是否處罰?理由為何?(25 分)
三、針對傳染病之防治,衛生福利部實施相關行政行為,如依據「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條第 4項規定訂定「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請論述上述該辦法之法
律性質與內涵為何?又其中有關居家隔離措施,請依據行政程序法或其
他相關法規規定,如何判別其法律性質與內涵?而在傳染病防治期間,
若遇有嚴重疫情,有建議應由總統頒布緊急命令,試問頒布緊急命令之
要件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