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攜至座位或走廊者,一律以違規處理,該節測驗總成績將
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且違規物品應交由監試人員代管,俟
測驗完畢後歸還。
5. 手錶的鬧鈴設定及整點報時,請一併關閉,聽力測驗或閱讀
測驗期間,若所戴手錶發出任何聲響或震動,一律以違規處
理,該節測驗總成績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6. 為維護電腦教室之設備安全,試場測驗教室內禁止喝水或吃
東西,以免發生觸電危險。
7. 聽力測驗與閱讀測驗期間,因特殊狀況,要求中途離場需經
報請試務中心核准後,始得中途離場,該節測驗成績以零分
計算;若無故中途離場不再應試,該節測驗成績以零分計
算,該次測驗亦列入已應考一次之紀錄。
8. 聽力測驗結束後之中場休息時間,仍不可離開本中心試場,
有需要時,可至試場走廊喝水或使用洗手間,使用完畢後,
請立即返回測驗教室,準時入場,超過入場限定時間,即不
得入場,例如:入場時間為 9:20,9:30 以後即不得入場。請
注意!測驗教室內及試場走廊均不得使用手機或大聲喧嘩,
以維持考場秩序。
9. 聽力測驗或閱讀測驗進行期間,若出現干擾情形(如:噪音
或震動),請立即於測驗時舉手反映,以便進行必要處理,測
驗一旦結束,即不再受理任何測驗時干擾事件之申訴。
9-1. 測驗時若有任何系統操作或耳機使用問題,請立刻舉手,
以便監試人員立即處理,必要時技術人員會進入試場解決
問題,問題解決後會補足所耗用的時間。技術人員若因前
述狀況進入試場時,仍請專心作答,無須驚慌中斷考試。
10. 測驗期間不得左顧右盼、意圖或便利他人窺視,違者初次予
以勸告,不聽勸告者,違者勒令退出試場,本次測驗以零分
計算。
11. 測驗期間不得有抄襲、傳遞、夾帶、頂替或以自誦、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