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本簡章所列各項試務系統開放時間為開放日上午 9時起至結束日下午 5時止,請逕至財團
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 各項考試試
務專區查詢;各項試務訊息請務必以網站所公布內容為準。
註2:有關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比照 112學年度採學測與分科測驗同步
審查,學測審查結果可依報名科目之對應沿用至分科測驗,但若學測與分科測驗之報名科
目無法對應、有新事證,或變更、新增特殊項目;或未報名學測、報名學測時未提出申請
者,須於分科測驗受理期間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