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部風險發生機率及影響程度評量基準
機率之敘述分類表(L)
等級
類別
詳細的描述
3
幾乎確定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會發生
1年內非常可能發生
2
可能
有些情況下會發生
1年內可能發生
1
幾乎不可能
只會在特殊的情況下發生
1年內不太可能發生
影響之敘述分類表(I)
等級
類別
形象
人員
民眾(或部會)抗議
財物損失
影響政府運作
3
非常嚴重
國際新聞媒體報導負面新聞單位以上主管調職或下臺
死亡
抗議
大於一億元(含)
非常
嚴重
2
嚴重
臺灣新聞媒體報導負面新聞院長口頭告誡
重傷
團體抱怨
(30人以上)
一億元以下
,一千萬元(含)以上
嚴重
1
輕微
區域新聞媒體報導負面新聞
輕傷
個人抱怨
(29人以下
5人以上)
一千萬元
以下
輕微
教
育部風險判斷基準
風險值(R)=可能性(L) ×影響(I)。
風險容忍度=中度危險(含)以下予以容忍。
風險判斷基準表:
影響等級(I)
風險分布(R=L×I)
非常嚴重
(3)
3
高度危險的風險
管理階層需督導所屬研擬計畫並提供資源
6
高度危險的風險
管理階層需督導所屬研擬計畫並提供資源
9
極度危險的風險
需立即採取行動
嚴重
(2)
2
中度危險的風險
必須明定管理階層
的責任範圍
4
高度危險的風險
管理階層需督導所屬研擬計畫並提供資源
6
高度危險的風險
管理階層需督導所屬研擬計畫並提供資源
輕微
(1)
1
低度危險的風險
以一般步驟處理
2
中度危險的風險
必須明定管理階層
的責任範圍
3
高度危險的風險
管理階層需督導所屬研擬計畫並提供資源
幾乎不可能(1)
可能(2)
幾乎確定(3)
機率等級(L)
風險燈號及重要性對照表:
燈號 | 重要性 | 危險等級 | 風險値(R) | 風險容忍度 |
● | 極重要且具急迫性 | 極度危險 | 9 | 不可容忍 |
● | 重要 | 高度危險 | 6 | 不可容忍 |
● | 次重要 | 高度危險 | 3、4 | 不可容忍 |
不列燈號 | 一般 | 低度/中度危險 | 1、2 | 可容忍 |
教
育部風險登錄表
填報單位: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風險議題名稱 | 類別 (說明2) | 影響之目標或業務 | 風險情境及影響 (重點條列背景說明及問題點) | 預期發生月份 (或日期) | 備註 |
說明:
於發現可能存在之新增風險事項時,填具本表。
「類別」欄請以代號填入:1陸生、2弱視扶助、3少子女化、4幼托整合、5私校經營、6語言、7校園安全、8校外安全、9教職員、
10防疫、11十二年國教、12資安、13運動體育、14預決算、15其他。
教育部風
險處理表
填報單位: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風險議題名稱 | 風險本質評估 | 整體處理對策 | 殘餘風險 | ||||
機率 (L) | 影響 (I) | 風險值 (R)= (L)x(I) | 機率 (L) | 影響 (I) | 風險值 (R)= (L)x(I) | ||
填表人簽章: 聯絡電話: 單位主管簽章:
說明:
於新增風險議題時填具本表,連同風險登錄表送綜規司。
風險本質評估屬可容忍之風險應監控並定期檢討,以確定該等風險仍維持可容忍之程度;屬不可容忍之風險,應採取適當處理對策,以降低該風險等級,並分析處理後之殘餘風險。
教
育部年月份主要風險項目一覽表
序號 | 燈號 | 類別 | 單位 | 風險議題名稱 | 風險情境及影響 | 預期發 | 上月殘 餘風險 | 整體處理對策 (預計完成時間) *含上月新增對策 | 截至上月 辦理進度及成效 | 本月新增 對策/期程 *非必填 | 本月殘 餘風險 | 納入控制作業 (名稱) | 列管 或 解列 | ||||
L | I | R | L | I | R | ||||||||||||
□是 () | █持續 列管 □解除 列管 □解除 控制 作業 列管 □單位 自行 列管 | ||||||||||||||||
□是 () | █持續 列管 □解除 列管 □解除 控制 作業 列管 □單位 自行 列管 |
填表人簽章: 聯絡電話: 單位主管簽章:
說明:
經採取適當處理對策,殘餘風險等級屬高度危險(含)以上的風險列入本主要風險項目一覽表。
本表請各單位按月將上月新增對策,滾動納入整體處理對策一併檢討及評量本月殘餘風險,以決定是否需採行其他新增對策;燈號依本月殘餘風險列示。
主要風險項目如擬解除列管或解除控制作業列管或改由單位自行列管,需簽奉一層主管核定。
請各單位窗口彙整填妥並經單位主管核定後,於前1個月10日前(如2月份主要風險項目需於1月10日前填報)送綜規司彙整。
教
育部主要風險項目預期發生時間表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02年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 ●... | |||||||||||
跨月發生: | |||||||||||
●... | |||||||||||
●... | |||||||||||
●... | |||||||||||
不定時發生: ●... ●... ●... |
教
育部內部控制制度分工
依據行政院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規定,本部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應包括下列文件,分工如下:
整體層級目標:綜規司(綜合企劃科)主政。
本部組織職掌及組織圖:人事處主政。
作業層級目標:各單位就主管業務研提。
本部分層負責明細表:綜規司(綜合企劃科)主政。
風險評估:綜規司(管制考核科)主政。
控制作業:
跨職能作業:本部內部不同單位(或業務)之作業,如薪給作業。
個別性作業:各單位業務之作業。
共通性作業:本部各單位共同性之作業,依下表辦理:
項 目
主政單位
行政管考業務(施政績效評估、年度施政計畫管理、風險管理等)
綜合規劃司
資訊安全業務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出納業務
秘書處
財產管理業務
採購業務(政府採購及其管理作業)
人事業務(人員進用、薪資、福利、退休等)
人事處
政風業務(貪瀆防弊處理、廉政建設等)
政風處
公共建設計畫之編審
會計處
會計業務(概算籌編、預算案審查、收支內部審核、會計報告及決算編制等)
統計調查管理
統計處
法制業務
法制處
監視:各單位。
自行檢查之表件格式:綜規司(管制考核科)主政。
第一項至第四項文件,得以註明出處或建立來源連結之方式辦理。
教
育部內部控制制度控制作業製作格式
為求格式一致,以A4直式橫書撰寫。
版面、格式及檔名:
版面邊界上、下、左、右均設定為2公分,文字字型為標楷體;頁尾文字大小均以「10」編寫,置中設定為「項目編號-頁次」。
作業程序說明表標題文字大小設定為14加粗,文字大小設定為14,行距設定為20pt;作業流程圖,標題文字大小設定為14加粗,其餘文字大小設定為12,行距設定為14pt;自行評估表標題文字大小設定為14加粗,其餘文字大小設定為12,行距設定為16pt。
作業流程電子檔案以項目編號命名,若有附件以項目編號加上「-附件○+(附件名稱)」。
項目標號格式如下:
一、
(一)
1.
(1)
①
➊
標點符號統一使用全形;日期以○○年○○月○○日表述,餘統一用字、用語、標點符號用法及數字適用原則等,請參照文書處理手冊附錄2至附錄5。
以作業程序說明表為主,作業流程圖為輔,作業流程簡單者,可不另製作流程圖。相關作業流程之設計原則如下:
作業程序說明表:
作業程序說明表各欄名稱,依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承辦單位、作業程序說明、控制重點、法令依據與使用表單。
項目編號:本部各單位前兩碼以公文發文字號編訂為原則(新聞組、國會組除外),如綜規司管考科為「綜(三)」,後兩碼為流水號,以阿拉伯數字由01開始,如「綜(三)-01」;各署編號部分,前兩碼以機關簡稱之前2個文字編訂,後兩碼為流水號,項目編號表詳如表一。
承辦單位欄,為機關之二級單位,如「○○科」,未分科者表達至一級單位,如「○○單位」。
作業程序說明欄應列明詳細步驟、作業時程、重要經驗及注意事項等;控制重點欄應列明不可遺漏之程序、步驟或應予特別重視之作業或法令規定等重要環節。
作業程序撰寫時,對於關鍵性及重要性之程序或文字可以「加底線」或「文字加粗」之方式標明。
作業流程圖:
流程圖可由電腦word軟體中,快取圖案─流程圖,或使用其他軟體,選取各種圖示繪製。
流程圖分中心主軸及旁支說明,主軸內各流程圖文字請鍵入關鍵字,各細部流程若需補充說明,請精簡條列以虛線旁支說明;每項步驟說明以不超過二行為原則。
各項流程有辦理期程者,應於流程圖()敘明。
選擇結構及重覆結構之選擇或決策條件,文字敘述應簡明清晰,路徑並加註「是」及「否」或其它相對性文字指示說明。
流程圖符號繪製排列順序,為由上而下,由左而右。
處理程序須以單一入口與單一出口繪製。
流程圖一頁放不下時,可使用換頁連接符號連接下一頁流程圖。同一頁流程圖中,若流程較複雜,亦可使用同頁連接符號來述明流程連接性,連接符號內請以文數字標示,以資區別。
相同流程圖符號宜大小一致。
路徑符號宜避免互相交叉。
同一路徑符號之指示箭頭宜僅保留一個。
若須表示處理程序之單位,則在文字說明前加上單位名稱。
自行評估表:
各單位得就1項作業流程製作1份自行評估表,亦得將各項作業流程依性質分類,同1類之作業流程合併1份自行評估表,就作業流程重點納入評估。
各項欄位請依後附格式範例製作。
格式範例如後附。
表一:教育部內部控制制度控制作業項目編號表
說明:項目編號前2碼依下表編列,後2碼為流水號,以阿拉伯數字由01開始,由各科依序編列。
項目編號前2碼 | 機關或單位名稱 |
體育 | 教育部體育署 |
國教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青年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
綜(一) | 綜合規劃司綜合企劃科 |
綜(二) | 綜合規劃司研究發展科 |
綜(三) | 綜合規劃司管制考核科 |
綜(五) | 綜合規劃司學校衛生科 |
綜(六) | 綜合規劃司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科 |
高(一) | 高等教育司綜合企劃科 |
高(二) | 高等教育司教育品質及發展科 |
高(三) | 高等教育司大學經營及發展科 |
高(四) | 高等教育司大學招生及助學科 |
高(五) | 高等教育司教師資格及學術審查科 |
技(一) |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綜合企劃科 |
技(二) |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學校經營科 |
技(三) |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產學合作發展科 |
技(四) |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教育品質及發展科 |
社(一) | 終身教育司成人及社區教育科 |
社(二) | 終身教育司家庭及高齡教育科 |
社(三) | 終身教育司社教機構及教育基金會科 |
社(四) | 終身教育司閱讀及語文教育科 |
文(一) |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國際合作科 |
文(二) |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兩岸事務科 |
文(三) |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 |
文(四) |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交流接待科 |
文(五) |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僑生及外生事務科 |
文(六) |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科 |
師(一)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藝術教育科 |
師(二)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師資職前教育科 |
師(三)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教師專業發展科 |
資(一) |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綜合企劃及人文教育科 |
資(二) |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科技教育科 |
資(三) |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數位學習科 |
資(四) |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路及資通安全科 |
資(五) |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資訊系統科 |
資(六) |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 |
學(一)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軍護人力科 |
學(二)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學生事務科 |
項目編號前2碼 | 機關或單位名稱 |
學(三)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性別平等教育及學生輔導科 |
學(四)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特殊教育科 |
學(五)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校園安全防護科 |
學(六)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全民國防教育科 |
秘(一) | 秘書處事務管理科 |
秘(二) | 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
秘(三) | 秘書處文書科 |
秘(四) | 秘書處檔案科 |
秘(五) | 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
人(一) | 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
人(二) | 人事處組編人力科 |
人(三) | 人事處培訓獎懲科 |
人(四) | 人事處給與福利科 |
政(一) | 政風處綜合預防科 |
政(二) | 政風處查處科 |
會(一) | 會計處國立學校及附設醫院科 |
會(二) | 會計處私校及會計人事管理科 |
會(三) | 會計處審核及帳務科 |
會(四) | 會計處公務預算科 |
統(一) | 統計處高等教育統計科 |
統(二) | 統計處國民及學前教育統計科 |
法(一) | 法制處學校教育法規審議科 |
法(二) | 法制處綜合法規審議科 |
法(三) | 法制處行政救濟科 |
儲(一) |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業務組 |
儲(二) |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稽察組 |
國會 | 國會聯絡小組 |
新聞 | 新聞工作小組 |
格式範例
機關名稱單位全稱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 前2碼:各科發文字號─後2碼:各科流水號,如綜(三)─01 |
項目名稱 | ○○○○○○作業 |
承辦單位 | 科別全稱,如管制考核科 |
作業程序說明 | (一) 1. (1) ① ➊ ※列明詳細步驟、作業時程、重要經驗及注意事項等 |
控制重點 | (一) 1. (1) ① ➊ ※列明不可遺漏之程序、步驟或應予特別重視之作業或法令規定等重要環節 |
法令依據 |
|
使用表單 |
|
機 綜(三)─01
○○○○○○作業
○○○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補充說明)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是
否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A
A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補充說明)
否
是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否
處理程序說明 (辦理期程) 是
教育部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表
年度
自行評估單位:單位全稱科別全稱
作業類別(項目):項目編號○○○○○○作業 評估日期:年月日
評估重點 | 自行評估情形 | 評估情形說明 | ||
符合 | 未符合 | 不適用 | ||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 ||||
二、○○○○○○作業 | ||||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 ||||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
註:各單位應根據評估結果於自行評估情形欄勾選「符合」、「未符合」或「不適用」,並於評估情形說明欄詳細說明評估結果,且於撰寫評估結論時一併敘明須採行之改善措施;若為「不適用」情形,應於評估情形說明欄敘明理由及是否須檢討修正評估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