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桃園市市長盃小桃子英數競賽辦法
一、目的:藉由競賽活動增進桃園市國小學生英語及數學基礎素養,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提昇學生學習英語及數學推理的興趣,藉以邁向與國際接軌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新興國際中小學
四、參加對象:桃園市內各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但以六年級優先。
五、競賽組別:(一)英語組 (二)數學組
六、競賽
(一)初賽:由各校自辦,擇優推薦報名。
(二)決賽:
1.報名人數:各校報名人數以各校六年級班級數的3倍為原則。(例如學校六年級有8班則可推薦英語組、數學組各24名學生參加決賽)
2.時間:113年12月15日(星期日)。
英語組
預備時間 08:50 ~ 09:00
競賽時間 09:00 ~ 09:50
數學組
預備時間 10:30 ~ 10:40
競賽時間 10:40 ~ 11:30
3.地點:桃園市新興國際中小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 437 號)。
4.競賽規則,如附件一。
5.競賽試場位置:113年12月12日之後公告,請至下列網址
(http://www.hshs.tyc.edu.tw/internationalschool)查看。
6.如遇天災或其他非人力所能控制之因素,將另函通知各校並公告訊息於本校官網,
擇日或取消辦理。
七、報名
(一)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五)中午12時止。
(二)報名截止後若有餘額,開放各校於113年11月18日(一)上午8時起進入本校官
網報名至額滿為止,不受初賽學校報名決賽名額限制。
(三)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雙語教學資源網
(https://bilingual.tyc.edu.tw/web/team-1.aspx/)或新興國際中小學網站
(http://www.hshs.tyc.edu.tw/internationalschool) 下載。
(四)報名總表(如附件二、三,word 檔)請先 e-mail 至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承辦
人員:教務主任呂中明信箱([email protected]),再將核章後紙本傳真至
03-3025215 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以利編列准考證號碼回傳各校,試務中心
不再發紙本准考證。
八、競賽方式
(一)英語組
1.分「聽力」、「閱讀」,採紙筆測驗(選擇題)。
2.考試時間,五十分鐘。
(二)數學組
1.採紙筆測驗(選擇題)。
2.考試時間,五十分鐘。
九、命題範圍
(一)以教育部公告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英語領域之課程綱要(含分段能力指標)為原則,但不以此為限,以評量參賽者潛能為目標。
(二)以教育部公告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數學領域分段能力指標為據,題目包含各類題型,但不以此為限,並以生活化、注重問題解決能力為要。
十、獎勵方式與內容
(一)各組取前5名(以5人為原則)、優勝85名及擇優入選若干名,頒發個人與指導老師獎金,並陳請桃園市政府頒發市長獎狀表揚。
(二)各組獎勵如下:
獎 項 | 獎 金 | 獎 狀 | |
個人獎 | 第一名 | 6000元 | 獎狀乙紙 |
第二名 | 4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三名 | 3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四名 | 2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五名 | 1000元 | 獎狀乙紙 | |
優勝(第6至90名) | 500元 | 獎狀乙紙 | |
入選(擇優) | 獎狀乙紙 | ||
指導老師獎 | 第一名 | 3000元 | 獎狀乙紙 |
第二名 | 2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三名 | 15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四名 | 1000元 | 獎狀乙紙 | |
第五名 | 500元 | 獎狀乙紙 | |
優勝(第6至90名) | 獎狀乙紙 | ||
入選(擇優) | 獎狀乙紙 |
(三)各組同分獎勵說明:
1.若分數相同,以答對題號前標示「★」之數量多寡為排名依據。若分數相同且答對題號前標示「★」之數量也相同,則依照以下第 2 點處理之。
2.若第一名同分有 2 人,且答對題號前標示「★」之數量也相同,則第一名取 2 位,第二名從缺;若第一名 1 人,第二名同分有 2 人,且答對題號前標示「★」之數量也相同,則第三名從缺,依此類推;各組前五名獎勵以 5 人為原則,若各組第五名同分,且答對題號前標示「★」之數量也相同,受獎者得不受 5 人之限制。
十一、頒獎
時間:暫訂 114 年 3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舉行,若有改變將於本校網站公
告。
地點:新興國際中小學五樓演藝廳。
領獎期限:1.獎狀及獎金於頒獎當天頒發
2.頒獎當天獎狀未領取者,獎狀將於114年3月15日前集體寄送
至各校。
3.頒獎當天獎金未領取者,請於114年3月3日起至114年3月31
日止,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假日除外),到新興國際中
小學總務處領取。代領人請攜帶本人與代領人印章與證件。
十二、相關規定
(一) 參加競賽進場必須攜帶物品:(1)桃樂卡或健保卡(2)2B 鉛筆(3)橡皮擦。
(二)不得攜帶計算機、電子字典、手機、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或其他輔助工
具。
(三)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十三、連絡人:教務主任呂中明。電話:03-2509000#110;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四、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儘量共乘,並請提早出門,避免交通擁塞。
十五、本活動辦法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之。
附件一
113 學年度桃園市市長盃小桃子英數競賽規則
一、測驗時考生必須攜帶桃樂卡或健保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二、測驗正式開始後即不准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不予計分。
三、各組測驗時間為五十分鐘(英語組含聽力測驗),英語組測驗鈴響後先進行聽力測驗,由工作人員統一播放聽力測驗一遍。
四、因聽力測驗在測驗鈴響後即執行,為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遲到者需於聽力測驗完畢再入場參加筆試。測驗鈴響二十分鐘後,考生不得再進場。若強行進場,不服糾正者,不予計分。
五、預備鈴響後,請考生按照號碼之位置入座。試卷發放後,未到正式開始鈴聲前,禁止作答。
六、測驗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急病者除外)不服糾正者,不予計分。
七、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於其上,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不得攜入食物、飲水。
八、嚴禁談話、左顧右盼及其他任何舞弊行為,試場上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不予計分。
九、答案卡上除依規定劃記外,不得作任何標記,故意污損答案卡、損壞試題本,不予計分。
十、測驗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和試題一併送交監試人員,然後離場。攜出試題卷、答案卡經查證屬實者,不予計分。
十一、考試時嚴禁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其他電子通訊器材,若必要攜帶也請關機,並且放置於試場前後方地板上,不得隨身攜帶或發出聲響,若經監試人員發現,則扣當節測驗分數 10 分。
十二、考試中如遇空襲警報、地震時,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且迅速疏散避難。
十三、測驗結束鐘響起,監試人員宣布測驗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扣當節測驗分數 10 分。交試題、答案卷後強行修改者,不予計分。
十四、因應試人數眾多,為確保應試學生及家長健康,請應試同學及家長全程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附件二
113學年度桃園市市長盃小桃子英數競賽報名總表(英語組)
校名: 六年級班級總數:班 競賽組別:英語組
承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Email:
編號 | 年級 | 班別 | 姓名 | 性別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 年月日 | 戶籍地址 | 電話 | 指導老師 | 指導老師電話 | 備註 |
範例 | 6 | 3 | 王大明 | 男 | H1234556789 | 1020203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號 | 2502500 | 陳筱英 | 09333333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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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延伸、影印。
2.請攜帶桃樂卡或健保卡、2B 鉛筆及橡皮擦應試。
3.報名截止日期:1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4.報名總表(word 檔)請先 e-mail 至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承辦人員:教務主任呂中明,信箱([email protected]),
再將核章紙本傳真至 03-3025215 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
5.報名表上資料僅供通知頒獎使用。
6.出生年月日書寫方式:例如某生出生年月日為 102 年 1 月 12 日,則請書寫為 1020112。
承辦人: 教務(導)主任: 校長:
附件三
113學年度桃園市市長盃小桃子英數競賽報名總表(數學組)
校名: 學校 六年級班級總數:班 競賽組別:數學組
承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Email:
編號 | 年級 | 班別 | 姓名 | 性別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 年月日 | 戶籍地址 | 電話 | 指導老師 | 指導老師電話 | 備註 |
範例 | 6 | 5 | 陳小明 | 男 | H1234556789 | 1020203 |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00號 | 2502500 | 王小華 | 09333322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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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說明:
1.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延伸、影印。
2.請攜帶桃樂卡或健保卡、2B 鉛筆及橡皮擦應試。
3.報名截止日期:1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4.報名總表(word 檔)請先 e-mail 至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承辦人員:教務主任呂中明,信箱([email protected]),
再將核章紙本傳真至 03-3025215 新興國際中小學教務處。
5.報名表上資料僅供通知頒獎使用。
6.出生年月日書寫方式:例如某生出生年月日為 102 年 1 月 12 日,則請書寫為 1020112。
承辦人: 教務(導)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