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附件1
第19屆理監事候選人推薦書
茲推薦
(單位名)(姓名)為
□理事 □監事
第19屆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推薦候選人
推薦人:
單位 | 會員編號 | 推薦人簽章 |
候選人建議須為本會會員(§14-2),本推薦書完成後請於09月20日(五)下午五點前郵寄、電子郵件(掃描)或傳真至協會秘書處。
聯繫電話:(02)2765-7068 傳真電話(02)2765-204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中 附件2
茲推薦
_______________(單位名)(姓名)為
第11屆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甄審委員推薦候選人
推薦人連署:
編號 | 單位 | 會員編號 | 連署推薦人簽章 |
1 | |||
2 | |||
3 | |||
4 | |||
5 |
擔任甄審委員之條件:
須為本會會員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5)
領有醫務專科社工師證書。
社會工作相關博士且具有相當於全職二年之醫務社會工作經驗。
社會工作相關碩士且具有相當於全職五年之醫務社會工作經驗。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相當於全職六年之醫務社會工作經驗,至少四人。
甄審委員候選人之提名方式有下列四種:(§6)
由本會甄審委員會提名。
本會理監事會提名。
本會之會員五人(含)以上連署,於年會一個月以前以書面向本協會提出,並經理監事會通過者。
符合第五條規定者於年會一個月以前自行向本會登記,並經理監事會通過者。
連署書至少需5人連署(§6),完成後請於09月20日(五)下午五點前郵寄、電子郵件(掃描)或傳真至協會秘書處。
聯繫電話:(02)2765-7068 傳真電話(02)2765-204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中 附件3
自我薦任申請書
會員編號 | 姓名 | 服務單位 (醫院、單位) | 參選類別 |
□ 第19屆理監事 □ 第11屆甄審委員 |
擔任甄審委員之條件:
須為本會會員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領有醫務專科社工師證書。
社會工作相關博士且具有相當於全職二年之醫務社會工作經驗。
社會工作相關碩士且具有相當於全職五年之醫務社會工作經驗。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相當於全職六年之醫務社會工作經驗,至少四人。
甄審委員候選人之提名方式有下列四種:
由本會甄審委員會提名。
本會理監事會提名。
本會之會員五人(含)以上連署,於年會一個月以前以書面向本協會提出,並經理監事會通過者。
符合第五條規定者於年會一個月以前自行向本會登記,並經理監事會通過者。
本表完成後請於09月20日(五)下午五點前郵寄、電子郵件(掃描)或傳真至協會秘書處。
聯繫電話:(02)2765-7068 傳真電話(02)2765-204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填表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