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課程預約申請辦法
110/11/15公告
一、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供相關學習資源,為維持課程及參觀品質,並維護歷史建築,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條件
(一)適用對象:符合各課程設定教學年齡之對象,或對課程有興趣者。
(二)人數限制:需為10人(含)以上團體,若團體人數超過30人,為維持課程品質及維護歷史建物,將分時段或場地進行課程。
三、服務場次
(一)本館平日開館時間(週二至週五),上午及下午時段各一場次。不含國定假日連假後翌日休館日,詳情請見本館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二)各課程有必修之授課時數,團體行程務必配合全程參與。
四、申請程序
(一)請先來電確認開課狀況,再填寫申請表,須至少於課程活動當日前14個日曆天提出申請。採預約制度,依申請先後順序安排課程,額滿為止。
(二)於本館官方網站下載「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環境教育預約申請表」,將表單填妥後回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3)388-8907,且以電話確認(03)388-8600#314。
(三)本館將在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電話聯繫申請人確認申請內容,並以電子郵件確認行程。
(四)申請時段若已額滿,則不接受預約申請。
五、申請須知
(一)本館館舍空間屬歷史建築及國定古蹟,為維護團體課程品質及歷史建物,請遵守本館參觀須知及注意事項。
(二)行程、人數若有變動,請務必於參觀日期前3天致電及電郵通知,若未通知或逾時通知,或活動當日未滿10人,本館得取消行程。
(三)凡無法於預約時間到達本館者請事先告知;無故未到或遲到20分鐘以上者,本館得取消行程。
(四)環境教育教案依課程內容酌收費用,以人頭計費,費用含場地、講師、教材、教具、材料。
(五)各課程收費標準以本館公告為準,活動當日現場收費,本館將開立紙本收據,收據若有遺失恕不補發。
(六)課程報名需為10人(含)以上團體,同一日之同一團體收費每滿5人後第6人免費、第7-11人收費後第12人免費,以此類推;並限開一張收據。
六、申請團體若有下列情形者,將不再接受相同團體之預約申請:
(一)無法於預約時間到達本館,且未事先告知本館者,非遇天災人禍不可抗力之情形,遲到逾20分鐘以上者。
(二)違反本館參觀須知,情節嚴重者。
(三)前項情形,本館得依個案情節裁量之。
七、本館團體預約環境教育服務窗口
教育推廣組公共服務專員,電話:(03)388-8600#314。
八、本辦法經公告後實施,本館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之權利。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環境教育預約申請表
參觀日期 | 年 月 日 星期 (周二至周五,不含國定假日) | 學校系所/機關科室/團體名稱 (一般民眾可免填) | |||||||
申請人姓名 | 學校/機關/團體 所在縣市 | ||||||||
申請人職稱 (一般民眾免填) | 學校/機關/團體 統一編號(一般民眾免填) | ||||||||
聯絡電話 | 市話: 手機: | 聯絡傳真號碼 (無傳真可免填) | |||||||
聯絡E-mail | |||||||||
預約環境教育服務 | |||||||||
課程上課時間 | 時 分~ 時 分 (9:30~ 17:00,中午12:00-13:00不開放預約) | 停留時間 (含自行參觀) | 時 分~ 時 分 | ||||||
成員人數 | 領隊 人,成員 人,隨隊 人,共 人。 | ||||||||
環境教育教案(請勾選) | |||||||||
□木藝巡查隊 | 由探索任務了解大溪的歷史產業與製作木製品所需的步驟,學習榫接等製作木製品的方式,並從實際操作體驗中了解木藝與生活環境之間的關聯,進而引發愛護環境的想法。 課程集合地點:本館多功能教室 課程時間:2小時(120分鐘) 課程費用:100元/人 | ||||||||
□古宅探索隊 | 從實際觀察與小組解題,學習古代建築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概念,從理解、認識進而到愛護古蹟,學習欣賞古蹟之美,並融合古蹟之美完成屬於自己的纏繞畫作品。 課程集合地點:李騰芳古宅 課程時間:2小時(120分鐘) 課程費用:100元/人 | ||||||||
□其他教學活動 | 其他環境教育相關教學活動,以本館網頁公告為準。 | ||||||||
當日行程 連絡人 | 姓名 | 職稱 | 手機號碼 | ||||||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本件受理人(由木博館填寫) | ||||||||
申請程序請先詳閱「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環境教育教案預約申請辦法」。
採預約制度,須至少於參觀日期前14個工作天提出申請程序。依申請先後順序安排課程,課程時段上下午各一場次,額滿為止。
將表單填妥後回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3-388-8907,並以電話確認。
本館將在收件後五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及電郵聯繫申請人確認申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