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內控修訂:關係人股票虧損20%未停損須報董事會

格式
doc
大小
29 KB
頁數
2
上傳者
0753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06-12-12,离现在 18 319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訂對照表96.01

編號

作業項目

修 訂 後 內 容

修 訂 前 內 容

修訂說明

CA-12110


















買賣決策之訂定













一、作業程序:

(七)自營部門持有關係人股票(指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6號規定之關係人)虧損達買進價格百分之二十,且未執行停損機制者,應提報董事會,如設有審計委員會者亦同。


二、控制重點

(七)自營部門持有關係人股票虧損達買進價格百分之二十,且未執行停損機制者,應提報董事會,如設有審計委員會者亦同。


一、法令規章:

(六)金管會951026日金管證二字第0950004858號函



一、作業程序:

(無)






二、控制重點

(無)




一、法令規章:


依 主管機關951026日金管證二字第0950004858號函示,邀集證券相關機構研訂新增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