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海外)有價證券首次轉換申報書 | 公司代號 | 證券種類編號 | 本次申報編號 |
受 文 者: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 旨: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 次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及發行之海外公司債,因經持有人首次申請轉換,擬向 貴公司申報上市,茲檢具規定之文件,敬請 惠予辦理。
申報公司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 | 登記資本額 | |||||
實收資本額 | ||||||||
公司設立 登記日期 | 變更登記日期 | |||||||
上市股票總類 | 每股金額(元) | 發行股數(股) | 發行總額(元) | 最近一次核准公開發行 日期及文號 | ||||
已上市股票 | 普通股 | |||||||
特別股 | ||||||||
申報 上市 | 普通股 | |||||||
債券換股 權利證書 | ||||||||
累計 | 普通股 | |||||||
特別股 | ||||||||
債券換股 權利證書 | ||||||||
權利義務 | ||||||||
上市日期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申報日期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附 件 |
註: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上市日期應於發給新股或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5個營業日內。 | |||||||
申 本申報書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臺證上一字第 號函同意在案 代表人: (簽章) 公司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說明:本申報書一式五份(不含附件部份),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後生效,並作為上市契約之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