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東科技大學工讀生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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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學期TA

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勞僱型工讀生契約書

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以下簡稱甲方),為行政及教學單位工作執行需要,聘

(以下簡稱乙方)為工讀生,有關乙方之薪資、福利等權利義務,悉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約聘期間:自民國114 日起至民國114 日止。聘期屆滿時,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即自動終止,無須預告。

二、乙方之任用資格,係約聘職務,非屬甲方之編制內人員,其年資、敘薪、福利、休假等事宜,不得要求比照編制人員。

三、乙方職稱為 工讀生。

四、乙方工作內容:協助       教師1141學期 微學分課程 學期課程(課程名稱:)進行課程輔弱學伴及課程相關協助。

五、乙方工作時間:依甲方單位所需業務性質規定。

六、乙方之薪資以時計薪每小時190

七、乙方於約聘期間,由甲方提供勞工保險及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等。

八、甲方對乙方保有任用、調派、督導、考核、停聘、解聘、不續聘之權利。

九、乙方如欲提前終止契約時,須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期間規定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十、乙方若違反本契約規定或有勞動基準法第12條情形者,甲方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甲方若有正當理由、特殊因素、聘僱原因消失、計劃完成或經費遭刪減時得後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期間規定向乙方提出預告。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或任何變更,由甲乙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另協議訂定之,若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二、本契約一式二份,甲方(存聘任單位)及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      機構名稱: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

        代表人:黃茂全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58

        電話:(02)7738-8000

乙方      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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