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科能力測驗-模擬考試日程表
】
為維護考生權益,敬請按下表所列之時間排定,切勿更動考試科目及時間,
違規者將取消考試權益,並負擔賠償責任。
113 年 12 月 16 日(一)
113 年 12 月 17 日(二)
上
午
08:05
預備鈴
08:05
預備鈴
08:10~09:50
英文
08:10~09:50
數學
A
10:05
預備鈴
10:05
預備鈴
10:10~12:00
自然
10:10~12:00
社會
下
午
13:05
預備鈴
13:05
預備鈴
13:10~14:40
國語文綜合
能力測驗
13:10~14:40
國語文寫作
能力測驗
14:55
預備鈴
15:00~16:40
數學
B
附註:
1. 每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鈴響即可進入試場。
2. 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入場後至考試開始 60 分鐘內不得離場。
3. 入場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亦不得書寫、劃記、作答。
4. 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模擬考試範圍表】
科 目
測驗範圍
測驗單元名稱
國 文
第一~五冊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英 文
第一~五冊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數 學 A
第一~二冊
數 A 第三~四冊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數 學 B
第一~二冊
數 B 第三~四冊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自
然
科
物 理
物理(全)
[含探究與實作]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化 學
化學(全)
[含探究與實作]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生 物
生物(全)
[含探究與實作]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地球科學
地科(全)
[含探究與實作]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社
會
科
歷 史
第一~三冊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地 理
第一~三冊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公民與社會
第一~三冊
學科能力測驗範圍
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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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
反轉並排列整⿑,桌⾯下、椅⼦下⽅全⾯淨空,
不可放置任何物品,
經勸導無效
者,該科以0分計
考試時須穿著本校
校服(具可辨識之 mlsh 字樣)
應考並
依照座位表就座
,不得擅⾃更
換。
考試時,⿊板上除登錄考試科⽬、時間、應到、實到⼈數及缺考座號外,應保持乾
淨。
考試時間以
另⼀電⼦鐘聲
提醒。
考試不飲⾷。(禁⽌喝⽔)
。
⼿機關機,放在書包內
,將書包置於教室外走廊(或教室前、後⽅)排列整⿑。
答案卡正確劃記。
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場,⼊場後⾄考試開始60分鐘內不得離場。
⼊場⾄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亦不得書寫、劃記、作答。
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作答。
依據【大學⼊學考試中⼼之規定】:
1.每節考試開始前5分鐘打預備鈴,鈴響時即可⼊場。惟⼊場後⾄考試開始鈴響前,不
2.
⼿寫卷作答時務必使⽤⿊⾊墨⽔
的筆(建議使⽤筆尖較粗約
0.5mm~0.7mm
之原⼦筆)
書寫,
不得使⽤鉛筆
,並⼒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適中。更正時,可以使⽤修正液
或修正帶。
※其餘試場規則詳⾒—
最新修訂
113.1.26期末校務會議通過「臺北市⽴明倫⾼中試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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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任課⽼師隨堂監考
。
為順利交接監考,請隨堂監考的任課⽼師提早5分鐘⾄下節監考班級。
此次模考有進⾏考科意願調查,學⽣未報考的科⽬,考試時會請學⽣⾄指定地點⾃習
。
得翻閱試題本或作答;考試結束鈴響,應即停⽌作答。
※ 加考⾃
301 302 304 305 306 307
⾄( 功
室4) 考試 → 課 師依課表上課
※ 加考 學B
301~307
310~315
在原
考試 未考試同學 到(⾃
室)⾃
308 考 B的同學併 310 考試 (會另 座位表)
309 考 B的同學併 311 考試 (會另 座位表)
→ 課 師依課表上課
另311~315 留 考試 未考試同學 到(⾃
室)⾃
考試當⽇⾃
室尚未 期驗收完成 則 ⾄( 書 )⾃
實
點依
告為主
※ 加考 學A
302
304
在原
考試 未考試同學 到( 功
室5)⾃
301 考 A的同學併 302 考試 (會另 座位表)
→ 課 師依課表上課
※ 加考社會
309 310 311
⾄( 功
室3)考試
313 314
⾄( 功
室4)考試
→ 課 師依課表上課
另312 315 留 考試 未考試同學 到( 功
室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