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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特殊情況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其
中,協議價購應由需用土地人依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所謂市價,係指下列何者?
區段地價 公告地價 公告現值 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38 實施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申請發給抵價地時,主管機關於收件後,應於徵收公告期滿後多久內審
查完畢?
15 日 1個月 2個月 3個月
39 有關區段徵收抵價地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抵價地分配以公開抽籤並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選擇分配街廓為原則
土地所有權人得就其全部或部分被徵收土地應領之補償地價提出申請發給抵價地
土地所有權人得將其應領抵價地的權利價值分開選擇 2個以上之分配街廓配地
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係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0 下列何項不是政府照價收買土地後之處理方式?
土地建有房屋時,得讓售與地上權人或鄰地所有權人
土地為空地時,除依規定得讓售與有合併使用必要之鄰地所有權人外,應予標售
照價收買之土地為農業用地時,應予標售或出租與農民
土地標售底價與讓售之地價,依各直轄市、縣(市)公產管理法令規定辦理
41 下列有關外國人因從事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而取得土地後之應遵循事項,何者錯誤?
該土地應依核定期限及用途使用
該土地經登記後,其權利義務依相關法令規範為之
因故未能依核定期限使用者,應敘明原因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展期
未依核定期限及用途使用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通知送達後 3年內出售
42 下列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處分行為,何者不適用土地法第 34 條之 1的規定?
買賣 設定地上權 信託 建築房屋
43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建物在依法實施建築管理地區者,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計收登記規費時,
其權利價值,依下列何者認定之?
以使用執照所列工程造價為準 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所核定之房屋現值為準
以建物重建價格為準 以登錄之實價為準
44 依土地法規定,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處理不動產之糾紛,應設置何種組織?
地價評議委員會 市地重劃委員會
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 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45 依土地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地籍圖重測結果有錯誤時,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聲請複丈。
但下列何種情況除外?
土地所有權人未於法定期間內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
土地所有權人居住於土地所在地以外之地區
該土地設有他項權利
該土地為共有土地
46 依土地法規定,地籍測量若採航空攝影測量方式,應由下列那個機關統籌辦理?
中央地政機關 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
區域計畫擬定機關 都市計畫擬定機關
47 土地總登記後,有分割、合併、增減、地目變更及其他標示之變更情況,應辦理何種登記?
消滅登記 塗銷登記 標示變更登記 預告登記
48 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逾期不設立界標且未到場指界者,測量人員逕行施測之界址,其認定順序
為何?①鄰地界址 ②參照舊地籍圖 ③現使用人之指界 ④地方習慣
①②④③ ③②④① ②①③④ ①③②④
49 為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避免善意第三人遭受損害,凡因法律行為而為不動產物權變動者,非經登記,不生
效力。此即為土地登記法上之:
登記生效要件主義 登記處分要件主義 登記對抗要件主義 登記相對要件主義
50 有關接連地之損失補償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須與被徵收之土地相接連 接連地的損失,須因徵收土地之使用所致
須接連土地所有權人,始得請求補償 須向徵收主管機關要求相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