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 移民特考 二等 移民行政 國際公法與移民人權研究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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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
務人員考試、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02
年公
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02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
任公務人員考試及
102
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2130
別: 二等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類(科)別: 移民行政
目: 國際公法與移民人權研究
考試時間: 2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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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參考依據 1951 年聯合國通過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敘明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A國國民甲因為在 A國生計困難,決定到 C國尋求難民身分,請介紹「關於難
民地位的公約」的難民定義後,說明他是否符合難民資格。(8分)
B國國民乙在 C國具有難民身分,他因為生命受到威脅未經許可入境 C國,請
問在何種情形下乙不會受到 C國刑罰?(8分)
乙聽說「難民不得送回原則」(principle of nonrefoulement of refugees)已被公認
為是一般國際法的原則,但是他不明白此一原則內容。請介紹該原則與例外不能
享有的情形。(9分)
二、關於庇護,國家給外國人庇護可能在領域內,也可能在領域外,請回答下列問題:
1967 12 14 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領域庇護宣言」(Declaration on Territorial
Asylum)第 1條,說明各國應尊重一國行使主權,給予有權引用世界人權宣言第
14 條之人予以庇護。請問該條所指「世界人權宣言第 14 條」規定為何?(8分)
最常發生領域外庇護的是在外國使館給個人庇護,常被稱作外交庇護權。1950
國際法院對哥倫比亞控告秘魯的庇護權案(The Asylum Case)的判決中,曾對外
交庇護權有所說明。請簡述本案事實與本案法院有關區域性國際法規則的見解。
12 分)
在實踐上,使館有時仍給與一些人庇護,而當地國雖不承認外交庇護權,但是軍
警也不能進入使館逮捕人犯,為什麼?(5分)
三、有關於臺灣對於外國人進行之移民收容處分,是否須經法院審理之移民人權問題,
司法院於民國 102 2月作出相當重要之釋字第 708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
收容案);請說明該解釋文之內容為何?若干位之大法官另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請
說明此等部分不同意見書之內容為何?再者,對於外國人之移民收容處分,未來臺
尚有何種之改善空間,俾利能更進一步地保障外國人之人身自由?(25 分)
四、請依據聯合國有關人權保障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相關規範內容,說明
外國人與本國人享有之諸多權利種類,兩者之差異性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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