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印廠九十八年度甄選考試
專 業 科 目 : 行 政 法 (共 1 頁)
申論題:共 4 題,每題 25 分
一、行政法上有平等原則之適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修正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
障法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你認為是否合
宜?是否違憲?理由為何?
二、行政法上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與實務,不論範圍大小或可否提起行政救濟,
在這數十年來已有重大改變。但羈押法第六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一
項之規定,「不許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之部分」,以及羈押
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有同條第二項應監視
之適用,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亦予以監聽、錄
音」,你認為這些規定,在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發展至今天時,是否合宜?是
否違憲?理由為何?
三、行政院研考會研擬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中,將許多部會合併或裁撤,
以增加行政效能。其中文建會將改為文化部,但並未將觀光局業務納入成為
「文化觀光部」,你贊同嗎?試申述己見。
四、報載「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在破產後,仍攜嬌妻大買精品,奢華無度,讓上
萬債權人氣結,行政執行處因此要求他提出欠稅之償債方式,否則不排除
拘提或管收。」試問,行政執行法上,對義務人提出拘提及管收,法律構成
要件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