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70380
等 別: 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
類 科: 事務管理
科 目: 政府採購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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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標須知規定:「投標文件應於 99 年4月24 日前以郵遞或親送至甲機關(時間以
郵局截郵時間為憑)」,而上網公告資料截止期限則為 99 年4月24 日17 時。乙
公司投標文件於 99 年4月24 日16 時30 分自臺北寄出,桃園更寮腳郵局當日 21
時收掣,乙認為符合投標須知規定,惟甲機關認已逾越招標須知所定收件時限。乙
於是向甲機關提出異議,復不服甲機關異議處理結果,提起申訴是否有理?(25 分)
二、A標案於 101 年7月16 日公告、101 年7月25 日開標,並於 101 年7月31 日公告
決標。乙廠商參與投標,且投標金額為最低投標金額,依法應由其得標。惟甲機關
於開標當場以乙廠商於「廠商投標報價單」總價欄中書寫之「弍」佰伍拾伍萬元正
中之「弍」字非國字,而係大陸簡體字為由,判定乙廠商不合格,嗣並於決標公告
中以乙廠商係「廠商價格文件中報價單因字體不明確」為由,而判定乙廠商未得標。
乙廠商不服,主張人民幣第五套 20 元人民幣樣張,大陸地區所使用之代表數字
「二」之正式簡體字為「贰」,與乙廠商所撰寫之「弍」並不相同,顯然「弍」並
非大陸的正式「簡體字」。請說明何者有理?(25 分)
三、未得標廠商投標文件之智慧財產權問題,目前實務作法為何?(25 分)
四、乙公司參與甲機關採購案,雙方並於 100 年5月6日簽訂採購契約。嗣乙於 100 年
7月26 日交貨,經甲機關進行第 1次驗收、第 1次複驗、第 2次複驗,均判定不合
格,甲機關於 100 年12 月7日援引契約規定,為解除系爭契約之表示,並函知乙,
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項第 12 款將其停權。社團法人○○愛鄉促進會對
甲機關前揭通知停權函文,於 100 年12 月12 日去函甲機關陳稱,供貨商表示,其
交貨絕對保證合格,該會「基於善意第三人立場,企圖消弭貴單位之弊端暨爭端」;
甲機關回復系爭採購案處理情形後,愛鄉促進會於 100 年12 月21 日去函甲機關,
提出質疑;甲機關 101 年1月5日函復,認其辦理驗收事宜並無不當;並表示,
「貴會如對機關處理異議結果不服,得於收受本函件次日起 15 日內,請承商以書
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愛鄉促進會提起申
訴,本案應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