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地方特考 三等 財稅行政 民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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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三等考試
: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
:民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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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接背面)
全一張
(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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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甲於民國(下同)99 21日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約定於同年 331
清償,並將甲對丙、丁之兩筆貨款債權設定權利質權於乙,以供借款之擔保。其中一筆
對丙之 100 萬元債權,其清償期為同年 31日,另一筆對丁之 300 萬元債權,其清償
期為同年 51日,甲屆期未清償債務。試問:乙應如何行使其質權?(25 分)
二、甲、乙夫妻,甲夫有酗酒惡習,常酒後在外滋事,又不務正業,乙妻則沈迷於賭博,經
常夜不返家,雙方婚姻有難以繼續維持之重大事由,甲即依民法第 1052 條第 2項規定
起訴請求判決離婚,乙亦提起離婚反訴,經法院調查結果,認為甲夫就該難以維持婚姻
事由之有責程度,較乙妻為重,則甲、乙可否主張該條項規定請求離婚?又如法院認雙
方有責程度相同者,則有無不同?(25 分)
乙、測驗題部分:(50 分)7314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25 題,每題 2分,須用2B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 依民法規定,有表見代理時,本人對代理行為之相對人應負之責任為:
損害賠償責任 履行責任 侵權行為責任 代負履行責任
2 動物係因第三人之挑逗而加損害於他人者,由何者負責賠償損害?
動物
未為相當注意管束之動物占有人
實施挑逗行為之第三人
未為相當注意管束之動物占有人及實施挑逗行為之第三人
3 不動產之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之債權,對於何種物品得主張留置權?
承租人之所有財物 承租人自租賃契約開始後所取得之物
承租人之任何不動產 置於該租賃之不動產內之承租人之物
4 下列何義務人所負責任之損害賠償範圍,不限於消極利益之賠償?
締約上過失責任 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責任
表見代理人之責任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之責任
5 甲委託乙婚友社代為尋覓適婚的對象,並約定若甲與乙所介紹對象結婚,則給予報酬新臺幣二十萬元,詎事成後甲卻
拒絕支付約定報酬。關於乙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得對甲訴請履行報酬之給付 乙、甲間之報酬約定無效
乙、甲間之契約無效 乙對甲無報酬請求權
6 下列何種行為之當事人所負債務不履行責任之注意程度最高?
無償委任契約之受任人 使用借貸契約之貸與人
贈與契約之贈與人 有償寄託契約之受寄人
7 關於遺產為債權之共同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分割前為全體繼承人之連帶債權,得由繼承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按其應繼分比例受領清償
分割前為準公同共有,非連帶債權,無由其中一人或數人單獨受領之權
分割前為分別共有,各繼承人得就該債權之全部,為全體繼承人為清償之請求,並由自己代為受領
分割前為分別共有,非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不得單獨按自己應繼分比例,受領清償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三等考試
: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
:民法
全一張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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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有關認領子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有真實血緣關係之生父,得任意認領子女,不以非婚生子女為限
認領子女,僅得向非婚生子女為之;受婚生推定之子女,於有否認權之人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獲得勝訴判決確定前,
不得為認領
受婚生推定之子女,有真實血緣之生父,得提出婚生否認之訴,否認該子女與受婚生推定父之婚生性,並為認領之
意思表示
認領行為性質屬雙方行為,因認領人與非婚生子女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無真實血緣關係之認領,並非無效,但
當事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9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幾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之遺產?
二年 三年 五年 十年
10 下列有關婚生子女否認權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受推定之父、生母、子女及與該子女有真實血緣關係之生父,均有否認權
僅受推定之父有否認權;生母、子女與該子女有父子女血緣關係之生父,則無
受推定之父、生母有否認權;子女與該子女有真實血緣關係之生父,則無
受推定之父、生母、子女均有否認權;與該子女有真實血緣關係之生父,則無
11 連襟(姊妹之配偶)間,係屬於下列何種親屬?
一親等旁系姻親 二親等旁系姻親 三親等旁系姻親 四親等旁系姻親
12 依民法第 1001 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夫妻應在何種場所履行同居義務?
在嫁娶婚時,應由夫指定之場所
在招贅婚時,應由妻指定之場所
依法律規定,非在夫妻婚姻住所履行同居義務不可
依司法院釋字第 452 號解釋,由具體個案情形,決定其場所
13 下列關於農育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農育權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農育權之期限,屬於永久存續
農育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農育權與其農育工作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設定其他權利
14 甲將 A車出質於乙,乙將 A車轉質於丙,丙將 A車交受僱人丁保管。試問:何人為 A車之直接占有人?
15 下列何者不得成為權利質權之標的物?
債權 證券 採礦權 著作權
16 有關祭祀公業的說明,以下何者錯誤?
祭祀公業是權利主體
祭祀公業的財產是派下員公同共有
祭祀公業的土地可以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 1的規定加以處分
祭祀公業的派下員通常為享祀者的男性子孫
17 甲之 A腳踏車為乙所竊取騎乘,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對乙之占有物返還請求權,自竊取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甲對乙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自竊取後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甲對乙之盜贓物返還請求權,自竊取後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甲對乙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甲知有損害及賠償之人乙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8 出賣人主張其所為之不動產讓與無效,而請求買受人塗銷登記者,須主張下列何種請求權?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除去妨害請求權 防止妨害請求權 占有防止請求權
19 甲與好友在 KTV 慶生,結束離去後,服務生發現甲遺落之金戒指一枚,何人能主張遺失物拾得之權利?
發現金戒指之服務生 KTV 公司之董事長 KTV 公司 警察機關
20 甲為八歲孩童,乙贈與腳踏車給甲,但甲的父母親不同意甲接受贈與。試問:乙贈與甲的契約,效力如何?
有效 無效 效力未定 得撤銷
21 甲捐助 1,000 萬元,成立慈善基金會。甲的捐助行為,其法律性質為何?
物權行為 單獨行為 事實行為 契約行為
22 甲為避免其債權人乙查封其名下唯一的財產房屋一間,乃與丙為假買賣,並將該屋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丙。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乙得撤銷甲、丙間之買賣行為
買賣已成,且已移轉登記,乙無法再為任何主張
乙仍得對該屋進行查封,因為甲、丙的買賣行為及所有權移轉行為皆為無效
乙不得主張撤銷甲、丙間之買賣行為,因為甲、丙間為信託行為
23 下列何者非為要物契約?
物品運送契約 押租金契約 消費借貸契約 寄託契約
24 下列何人無受輔助宣告之實益?
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成年且結婚者 未成年人且未結婚者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
25 依民法規定,法人擁有許多能力和權利,下列何者不屬之?
行為能力 侵權行為能力 繼承權 名譽權
類科名稱: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科目名稱:民法(試題代號:7314)
題  數:25題
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考試名稱:
標準答案:
題號
BDDCD DBBAD BDBCC ACBCA
題號
BCACC
題號
答案
題號
答案
備  註:
題號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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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政、財稅行政、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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