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
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
111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
鐵路人員考試
等 別
員級考試
類科組別
材料管理
科 目
政府採購法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
一、何謂公告金額?公告金額在政府採購過程中有何功能?(25 分)
二、何謂共同投標?行政機關如決定欲採行共同投標之前,應考量那些因
素?(25 分)
三、甲廠商借用乙公司之牌照投標丙機關之工程採購標案,丙機關於審標時
未發現而決標予甲廠商,在決標一個月後發還押標金予甲廠商後遭人檢
舉,請問丙機關於發現後,依政府採購法應為何種處置?(25 分)
四、政府採購法中部分驗收之適用時機有那兩種?請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