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
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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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民用航空法規定,授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派員檢查某些機關/機構/
團體,請分別就應派員檢查及得派員檢查之機關/機構/團體分別說明之。
(25 分)
二、請說明申請多組員飛機駕駛員檢定證者所需符合之規定。(25 分)
三、請說明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於中華民國 109 年及 110 年修法重點。
(25 分)
四、請說明民用航空運輸業機長於飛航準備階段所需檢查認可之項目,並簽
署飛航準備文件及這些文件之保存期間。(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