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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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 107 年第 6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明定,未來 10 年
內提升木材自給率達 5%之目標,政策上必須增加森林砍伐量。請說明
如何透過森林認驗證系統,化解國人對於木材生產可能造成環境衝擊之
疑慮?(25 分)
二、森林法第 15 條第 5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
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 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 1個月內清
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請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林務局訂定之「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辦理上述漂流木自
由撿拾清理公告之負責機關及程序。(25 分)
三、全球氣候異常,今年上半年臺灣中南部長期乾旱導致森林火災頻傳;森林
法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但經該管消防機關
洽該管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請說明依據森林保護辦法第 3章之
規定,何種情況下得申請引火?其申請程序及引火行為應注意事項為何?
(25 分)
四、傳統林業主管機關業務範圍僅及於林業用地之森林保護,對於都會及鄉
村地區非林業用地之樹木保護並無權責。104 年森林法修正後,增列第
5章之 1,將森林以外之樹木保護業務納入森林法主管機關權責。請說明
若土地開發利用範圍內,有經公告之受保護樹木,林業主管機關及土地
開發利用者應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