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地方特考 三等 林業技術 林政學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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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三等
考試
林業技術
林政學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32580
頁次
1
1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 107 6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明定,未來 10
內提升木材自給率 5%之目標,政策上必須增加森林砍伐量。請說明
如何透過森林認驗證系統,化解國人對於木材生產可能造成環境衝擊之
疑慮?(25 分)
二、森林法第 15 條第 5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
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 1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 1個月內清
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請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林務局訂定之「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辦理上述漂流木自
由撿拾清理公告之負責機關及程序。25
三、全球氣候異常期乾旱導森林火災森林
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
洽該管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請說明依據森林保護辦法第 3章之
程序引火行為應注意事項為何?
25 分)
四、傳統林業主管機關業務範圍僅及於林業用地之森林保護對於都會及鄉
村地區非林業用地之樹木保護並無權責。104 年森林法修正後,增列第
5章之 1將森林以外之樹木保護業務納入森林法主管機關權責說明
若土地開發利用範圍內,有經公告之受保護樹木,林業主管機關及土地
開發利用者應如何處理?(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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