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8.拒絕承兌證書作成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須再為付款提示 無須再請求作成拒絕付款證書
須待到期日後始得行使追索權 得執之向法院聲請逕付強制執行
【3】29.匯票金額一部分獲承兌時,清償未獲承兌部分之人得主張之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要求執票人另行出具收據 要求執票人在匯票上記載其事由
要求執票人交出匯票複本 要求執票人交出拒絕承兌證書
【4】30.謄本之製作權人為下列何者?
發票人 付款人 承兌人 執票人
【1】31.票據喪失後,票據權利人已聲請公示催告者,關於其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
到期之票據,不能提供擔保時,得請求給予新票據
尚未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將票據金額依法提存
尚未到期之票據,不能提供擔保時,得聲請發止付命令
【1】32.匯票執票人請求付款人承兌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付款人得請其延期為之,但以 3日為限
付款人不得指定擔當付款人
付款人不得變更發票人指定之擔當付款人
付款人不得於匯票上記載付款地之付款處所
【1】33.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所為之背書,不生效力 保證,不得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為之
一部分之付款,匯票執票人得拒絕 支票付款人不得為一部分之付款
【4】34.下列何種行為,票據法未規定必須於正面為之?
承兌 參加承兌
平行線支票 預備付款
【4】35.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三條所稱特定犯罪,包括最輕本刑為下列何者之刑之罪?
五年以上 三年以上 一年以上 六個月以上
【1】36.對於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及臨時性交易,其保存年限規定為下列何者?
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臨時性交易者,應自臨時性交易終
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
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臨時性交易者,應自臨時性交易終
止時起至少保存三年
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十年;臨時性交易者,應自臨時性交易終
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
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臨時性交易者,應自臨時性交易終
止時起至少保存一年
【4】37.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下列何者錯誤?
金融機構不得接受客戶以匿名或使用假名建立或維持業務關係
客戶進行臨時性交易時,金融機構應確認客戶身分
對於過去所取得客戶身分資料之真實性或妥適性有所懷疑時,金融機構應確認客戶身分
金融機構應先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再執行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2】38.銀行業國外分公司(或子公司)與總公司(或母公司)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當總公司(或
母公司)與分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之最低要求不同時,應如何管理?
分公司(或子公司)應一律遵循當地標準
分公司(或子公司)應就兩地選擇較高標準者作為遵循依據
分公司(或子公司)應一律遵循總公司(或母公司)標準
分公司(或子公司)應一律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其擬採取之措施後,向金管會核備
【3】39.銀行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應報董事會通過後,於何時將該聲明書內容揭露
於銀行官網,並於金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 董事會通過後一個月內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
【4】40.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若為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採取下列何者措施?
婉拒與其建立業務關係
考量相關風險因子後評估其影響力,依風險基礎方法認定其是否為高風險客戶
審視其風險,嗣後並應每年重新審視
直接視為高風險客戶
【4】41.有關確認客戶身分應遵循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銀行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與臨時性客戶進行金融交易超過一定金額或懷疑客戶資料不足以確認身
分時,應從政府核發或其他辨認文件確認客戶身分並加以記錄
應對委託帳戶、由專業中間人代為處理交易,要特別加強確認客戶身分之作為
應加強審查私人理財金融業務客戶
對於非「面對面」之客戶,應該施以具相同效果之確認客戶程序 ,且直接視為高風險客戶
【2】42.有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掌理之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督導洗錢及資恐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監控政策及程序之規劃與執行
負責編製全面性洗錢及資恐風險辨識及評估之執行報告
監控與洗錢及資恐有關之風險
確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之遵循,包括所屬金融同業公會所定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備
查之相關範本或自律規範
【1】43.依洗錢防制法所稱之金融機構,或適用洗錢防制法關於金融機構之規定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創投事業 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3】44.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採取之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並保存該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予以記錄
對於由代理人辦理者,應確實查證代理之事實,並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
代理人身分
辨識客戶實質受益人,須面對面驗證其身分,不接受其他來源之資料或資訊
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應包括瞭解業務關係之目的與性質,並視情形取得相關資訊
【1】45.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於客戶為法人、團體或信託之受託人時,應瞭解客戶或信託(包括類似信
託之法律協議)之業務性質,並至少取得客戶或信託之下列哪些資訊,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 A.客戶或
信託之名稱、法律形式及存在證明 B.規範及約束客戶或信託之章程或類似之權力文件 C.在客戶中擔任
高階管理人員者之姓名 D.客戶註冊登記之辦公室地址,及其主要之營業處所地址
ABCD 僅ABC 僅BCD 僅ACD
【4】46.銀行業如有分公司(或子公司)者,其有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訂定集團層次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計畫,於集團內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行
應在符合我國及國外分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資料保密法令規定下,訂定確認客戶身分與洗錢及資恐
風險管理目的所需之集團內資訊分享政策及程序
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目的,於有必要時,依集團層次法令遵循、稽核及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功能,得
要求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有關客戶、帳戶及交易資訊
集團層次之運用被交換資訊,於集團內豁免其保密安全防護之要求,但不包括防範資料洩露
【2】47.在一場防制洗錢研討會的分組討論場合中,您這一組抽到的題目是「風險基礎方法」,請問組員們
提出的論點,下列何者錯誤?
金融機構應確認、評估及瞭解其暴露之洗錢及資恐風險
金融機構應採取最高規格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以有效降低風險
對於較高風險情形,金融機構應採取加強措施,對於較低風險情形,則可採取相對簡化措施
金融機構應有效分配資源,並以最適當且有效之方法,降低經其確認之洗錢及資恐風險
【3】48.有關防制洗錢得採行之簡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對於洗錢低風險客戶,銀行得採行簡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包括降低客戶身分資訊更新之頻率
洗錢低風險客戶從交易類型或已建立業務往來關係可推斷其目的及性質者,得無須再蒐集特定資訊或執
行特別措施以瞭解業務往來關係之目的及其性質
銀行應依重要性及風險程度,對現有客戶進行客戶審查,惟前次執行客戶審查之時點及所獲得資料並不
影響後續對該客戶之審查作業
洗錢風險較低的客戶,銀行得降低持續性監控之等級,並以合理的金額門檻作為審查交易之基礎
【4】49.有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風險基礎方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確認客戶身分措施及持續審查機制,應以風險基礎方法決定其執行次數及處理期限
對於高風險客戶,應提高確認客戶身分或持續審查措施的核准層級,惟無須額外採取強化措施
在建立或新增業務往來關係後,銀行應取得依內部風險考量,所訂核准層級之高階管理人員同意
對高風險客戶應採取合理措施以瞭解客戶財富及資金來源。資金來源係指產生該資金之實質來源
【3】50.您參加了某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圓桌論壇,與同業先進分享辨識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員的實
務經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優質法人客戶的高階管理人員往往不容易取得其個人資料,能確認其姓名即可
A 公司持股超過 25%的股東有兩位,應以持股比例較高者為實質受益人
金融機構得請客戶提供股東名冊或其他文件協助完成辨識實質受益人
客戶是公開發行公司,確認客戶身分時毋須辨識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