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9年特種考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試別
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科別
警察法制人員
科 目
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代號:
頁次:
-
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員警某甲、某乙 2人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某丙所駕自用小客車於路
邊違規停車,遂進行盤查,某丙及同車之某丁均謊報姓名,某丁並出示
他人證件,經員警以隨身電腦查詢有異,2人復藉故拖延,拒不出示真
正身分證件,員警爰告知將依法將 2人帶返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某丙因
擔心其通緝身分遭查獲,伺機加足油門欲逃逸,此時某甲正站立於該車
打開之副駕駛座車門與車身間,便掏出所配警槍朝某丙腰部射擊。請問,
依行政法之法理及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某甲及某乙員警之盤查、告
知及開槍等行為是否適法及適當?(25 分)
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6條第 1項第 1款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
入之場所,得對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查證其身分。
試申論所謂「合理懷疑」之內涵。(25 分)
乙、測驗題部分:(50 分) 代號:3513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25題,每題2分,須用2B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義務人不服行政執行方法聲明異議時,下列那個機關得停止行政執行?
原處分機關 訴願管轄機關 執行機關 直接上級主管機關
2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之規定,當義務人逾期不履行時,由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就其
財產執行之,通說認為,移送之法律性質為何?
觀念通知 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 行政指導
3關於行政機關因行政執行而必須賠償或補償人民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
因行政執行受損害之人民,於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者,得依行政執行法請求損害補償
因行政執行受損害之人民,於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者,得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身體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
人民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4關於期間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期間以時計算者,即時起算
期間以月計算者,原則上其始日計算在內
期間之末日為國定假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
期間涉及人民之處罰者,其始日不計時刻,以 1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