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 警 察 人 員 升 官 等 考 試、
年
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 級:警正
類 科 :行政警察人員、海岸巡防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實務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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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正要將其機車停入僅剩的一個停車位時,騎士乙卻從另一方向捷足先
登,甲十分不快,趁著乙離開購物之際,拿出機車大鎖將乙之機車的後
輪鎖上,並將該機車的兩個輪胎放氣。乙在遠處瞥見甲的行動後急忙跑
回,要求甲打開大鎖,甲不答應,乙隨即以拳頭重擊甲的臉部,造成甲
鼻樑斷裂昏倒在地。請問甲、乙之刑事責任為何?(25 分)
二、A到漁港遊玩,並在魚市場購買肥美的活螃蟹,以新臺幣 150 元為代價
交由一家海產店代客料理。海產店老闆甲在廚房以價格較低的死螃蟹加
以替換,並做成避風塘炒蟹,欲使 A不易辨識。殊不知 A是老饕,發現
味道不對,心生懷疑,但不願當場與店家起衝突,於是給付 150 元後悻
悻然離開。請問甲之刑事責任為何?(25 分)
三、檢察官甲於偵查跨國詐欺案時,傳訊擔任車手之日本人乙到場訊問,因
甲曾赴日遊學,遂自行於偵查庭中以日文與乙交談,並口頭指示不懂日
文之書記官丙,製作訊問筆錄。如乙於偵查中曾對甲表示本國人丁為主
嫌,則於丁之審判中,乙之偵查中訊問筆錄是否具有證據能力?(25 分)
四、甲為法官,曾於高院參與裁判乙涉犯之放火罪。如該案件上訴後經第三
審法院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高院,高院為更一審判決後,甲已調任至最高
法院服務,則甲是否可擔任更一審上訴之法官?(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