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09 年度新進從業人員甄試筆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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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為台北公司109年度發生的獨立事項:
1.彰化公司於109年5月8日向法院控告台北公司侵害其專利權,附帶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5,000,000。台北公司的律師群研判,公司很有可能敗訴,賠償金額大約在$2,000,000
至$5,000,000之間,最有可能的金額為$4,000,000。台北公司109 年度的財務報表於
110年3月1日公布。
2. 台北公司於109年初與競爭對手產生利益糾紛,經台北公司律師群推論,法院極有可
能判定台北公司獲勝,並且獲得競爭對手給與$1,000,000的賠償金。
3. 台北公司涉嫌排放廢水污染河川,經環境保護局查獲。該公司管理當局及律師群研判,
很有可能被處罰鍰$10,000,000,並應負責清除河川污染,估計成本為$5,000,000。
台北公司已向保險公司投保環境污染險,保額$20,000,000,惟台北公司仍應自負
$2,000,000的損失。
4. 台北公司與苗栗公司發生合約糾紛,據台北公司的律師群意見,台北公司違約相當確
定,很可能須賠償苗栗公司,其金額介於$4,000,000 及$6,000,000 之間,以
$5,000,000最為可能。
5. 台北公司於五年前赴海外開設製鞋廠,109年因海外政局不穩,民眾發生暴動,該工
廠全部被毀。該工廠的帳面金額為$40,000,000,公允價值則為$80,000,000。台北公
司可獲得$40,000,000的保險補償。
請說明上列事項台北公司之會計處理。
二、台中公司為彰化公司承建一項利息應資本化之資產,該資產於109年3月1日開工,至10
月31日建造完成並經彰化公司驗收。為建造該資產,台中公司於3月1日、6月1日與9月1
日分別支出$1,350,000、$1,800,000及$2,500,000,並曾於7月1日預收彰化公司訂購該
資產之價款$1,500,000,台中公司帳上有下列三項負擔利息之借款:
1.3月1日為建造資產,向銀行借款$1,200,000,年利率6%。
2.3月以前原已存在長期借款$1,000,000,年利率5%。
3.107年初依面額發行之應付公司債$1,500,000,年利率8%。
試作:
1.以3月1日至10月31日八個月為期,計算一般借款累計支出平均數之淨額。
2.計算建造該資產資本化之利息金額。
3.計算承建資產之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