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進從業人員招募甄選試題
甄選類組【代碼】:行政管理-政風-資深事務員【R2613】
專業科目(1):民、刑法及民、刑事訴訟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
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大題,每題各 25 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內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
如有下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
意續犯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請問下列之請求權有無罹於時效問題?
(一)甲積欠房東 A房屋租金新臺幣(下同)五萬元,已經過三年而未返還。【8分】
(二)乙到嘉義旅遊,向 B汽車租賃公司租車,約定租金一萬元,已經過三年而未返
還。【8分】
(三)丙受僱於 C公司卻監守自盜,C公司對於丙之人事保證人丁之賠償請求權,迄今
一年,尚未對丁求償。【9分】
第二題:
甲長假後出現「Monday Blue」在實際上並無任何疾病下,就是不想上班。為圖向公司
請假,遂至附近診所看診,向醫生乙謊稱暈眩、頭痛,並請求開立證明。乙誤信為真,遂出
具記載上開病情之診斷書予甲。則甲所為有無刑事責任?【25 分】
第三題:
乙積欠甲新臺幣五百萬元未還,乙將其名下唯一財產 A地出賣予丙,甲認為乙之行為有
害於甲之債權,訴請法院撤銷其買賣行為,應以何人為被告,始為當事人適格?若甲同列乙、
丙為被告,於言詞辯論期日丙到場並對甲之請求全部認諾,乙則未到場,丙之認諾效力是否
及於乙?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第四題:
檢察官以被告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受命法官於行準備程序時,認被告犯罪嫌疑
重大,且極可能另有共犯,當庭告知擬變更相關罪名。被告一聽,轉身即行離去,法官迅命
法警當庭予以逮捕,並認被告有串證、逃亡之虞,當庭諭知羈押。若被告不服,應如何聲請
救濟?【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