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 高普考 高考三級 航海技術 航港法規 試卷

pdf
69.95 KB
1 頁
MIS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科:航海技術
目:航港法規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28280
頁次:1
1
一、請說明何人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20 分)
二、依船舶登記法第 3條之規定,船舶所有權之保存、設定、移轉、變更、
限制處分或消滅均應登記船舶是動產為何採行登記制度?請申論。
30 分)
三、請依商港法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之規定解釋「商港區域」「船
舶理貨業」「自由港區」「自由港區事業」及「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
業」之意義。(每一專用語之解釋為 4分,計 20 分)
四、關 1989 年海難救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alvage,
1989,請說明以下問題:
何謂特別補償(special compensation)?(20 分)
特別補償與海難救助報酬(salvage reward)有何關係?(10 分)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