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四等考試
類 科:工業安全
科 目: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考試時間: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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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3 年公布施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做了較大幅度的修訂,請說明此次修
法的重點與影響。(15 分)
二、職業安全衛生法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除了對雇主及
製造者、輸入者與供應者要求必要的各項預防保護設施與措施外,也要求
勞工應遵守那些義務?如勞工未履行義務,會受到何種罰則?(10 分)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5條: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
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請解釋本條
文所稱「合理可行範圍」。(4分)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那些具高風險之工作場所,事業單位應實
施製程安全評估?(6分)
四、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勞工職前與在職期間都需接受健康評估,請說明
各種健康檢查名稱及該項檢查的目的。(20 分)
五、請詳述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所稱的危險性機械及危險性設
備種類。(20 分)
六、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那些危險性或有害
性工作?(15 分)
七、請分別舉出兩種易燃液體、爆炸性物質、著火性物質及氧化性物質。(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