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原住民族行政
科 目: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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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之父 B為原住民與非原住民所生子女,且未從具原住民身分之母之
姓。試問:(每小題 15 分,共 45 分)
B是否具有原住民身分?
A可否依原住民身分法第 8條第2項規定向戶政機關申請登記為原住
民身分?
如戶政機關誤將 A登記為原住民身分,嗣後發現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二、試說明當前原住民教育之理念與目標(25 分)。
三、甲為原住民,在 A原住民保留地上自費建築房屋並供為自住,於民國
57 年間依法向該管鄉公所申請登記取得地上權。於後,依法申請無償取
得A土地所有權。至 105 年因鄰地所有人乙(亦為原住民)占用部分 A
地,甲乃向乙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拆屋還地,乙因此向該管鄉公所舉發其
祖父自 53 年間起即占有部分 A地,並在該土地上建屋自住,請求鄉公
所撤銷甲在 A地(乙占有使用部分)之地上權設定。該管鄉公所調查乙
所提出之航照圖、戶籍登記資料、申請用電證明及相關證明等資料後,
認定乙的主張屬實。試問,該管鄉公所能否撤銷甲在 A地(乙占有使用
部分)之地上權設定?(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