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
離 島 地 區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 試 別: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原住民族行政
科 目: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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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為現行原住民族教育之主要法規範。請問,原住民族教
育法係以原住民族個人之教育選擇或原住民族族群教育為目標?如果
一位泰雅族原住民,選擇接受阿美族之族群教育,是否符合原住民族教
育法之規範價值?原住民族教育與民族教育有何不同?(50 分)
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3條規定:「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應設
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召集之。前項推動委員會三分之二之委員
席次,由原住民族各族按人口比例分配;其組織由行政院定之。」
原住民身分法第 2條規定:「本法所稱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
住民,其身分之認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一、山地原住
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
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者。二、平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
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
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 6條規定:「智慧創作申請人應備具
申請書、說明書、必要圖樣、照片等相關文件或提供視聽創作物,向主
管機關申請登記。前項申請人以原住民族或部落為限,並應選任代表人
為之;其代表人之選任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請問,上述法律規定之組織組成主體或權利主體,係指「民族」、「部落」
或「原住民個人」?(30 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3條所定之推動委員會與
原住民族委員會有何不同?各民族在其中有否特殊權利地位?(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