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代號:45220 全一頁
類 科:消防技術
科 目:消防法規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建築物應設防災中心之條件為何?並請依有關規定說明防災中心之設置位置及構造
各為何?(25 分)
二、依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及範例規定,施工中有停止消防安全設備機能必要
時,應採取因應措施,請說明須採取增設、移設、臨時裝設之消防安全設備分別為
何?(25 分)
三、請分別說明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之目的、適用時機及災害規模分級分別為何?
(25 分)
四、公共危險物品無法判定類別或分級時,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
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係採足資證明之資料來判定,請說明上述有關資料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