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 科:會計、財務審計 
科 目:政府會計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可以使用電子計算器,須詳列解答過程。
 
代號:22180 
22280 
頁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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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一、下列有關政府會計處理之論述,其是否正確?請表示你的看法,並引註相關的法令
規章說明其理由:(每小題 5分,共 25 分) 
政府各機關之年度會計報告,為完整清楚表達該機關流動性財務資訊,原來是按
歲入、歲出分設 2套科目及帳表處理,自 105 年度起已經整併為 1套科目,可於
1張平衡表內完整清楚表達。同樣的道理,為完整清楚表達政府財務資訊,政府
各機關之年度會計報告,亦應將「年度預算」及「特別預算」合併編造之。 
政府各機關之應付代收款、應付保管款、應付保管有價證券、應付保管品、應付
保證品等 5個科目,均屬流動性之負債科目,所以,上開 5個科目,自 105 年度
起均應在政府各機關之年度會計報告中,平衡表內之流動負債項下表達。 
為了完整表達資訊之全貌,所以,政府各機關 105 年度會計報告中的資本資產表
之各科目列數,是以總額方式表達,而非淨額,分別列出各個資本資產科目取得
成本之金額,及其相對應之評價科目之金額。 
政府各機關自 105 年度起按月編送之會計月報,與按年編送之年度會計報告,二
者之內容,均應包括「現金出納表」。 
政府各公務機關之收入,主要劃分為無對價交易收入及對價交易收入二種。此
外,尚應包括:公庫撥款;交換、移轉、處分資本資產;公庫券與短期借款之舉
借;舉借長期負債等造成財務資源流入部分。 
二、假設中央政府 105 年會計年度之稅課收入徵收狀況十分良好,整體歲收情況遠比原
預算之預期為佳,而 105 年會計年度之政府公債還本進度,已照原預算規定之期限
與金額償還,此時,財政部國庫署經辦政府公債還本之人員,鑒於政府今年之財政
狀況良好,乃建議在原來編列公債還本預算之外,額外增加債務之償還(提前償還)
500 億元,上開提前償還金額,經查在庫款調度方面,沒有問題。但是,會計人員
卻考慮到預算法第 13 條規定:「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
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預算法第 25 條復規定:「政府不得
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且若在原編預算之外,
提前償債,是否要辦理追加預算等因素,不知如何是好。 
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5分,共 25 分) 
政府公債還本預算之執行,可否在原編預算之外,提前增加政府公共債務之償
還? 
請說明
的理由。 
在實務上,有無發生過在原編預算之外,提前償還政府公債之情形,請詳述之。 
若在原編預算之外,提前增加債務之償還,是否要辦理追加預算?其理由何在? 
若可以提前償還 500 億元政府公債(暫不考慮溢、折價問題),應在普通公務帳
組與長期負債帳組,各做何分錄(先標示帳組,再做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