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銀行 105 年新進工員甄試試題 
甄試類別【代碼】:四職等/駕駛【J3211-J3213】 
科目二:綜合科目【含:(1)交通法規、(2)法律常識、(3)基本機械常識】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座位標籤號碼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
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雙面,共65 題,其中【第1-40 題,每題1.25 分,占50 分】;【第41-65 題,每題2分,
占50 分】共100 分,限用 2B 鉛筆作答,請選出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勿於答案卡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
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
該節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卡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第一部分:【第 1-40 題,每題 1.25 分,共計 40 題,占 50 分】 
【2】1.下列何者屬於機關發布之命令的名稱? 
通則 準則 條例 法 
【3】2.有關特別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普通法優先於特別法    新普通法優先於舊特別法 
商事法為民法之特別法,優先於民法 民法優先於家事事件法 
【4】3.依憲法規定,法律須經立法院通過,並由何人公布始生效力? 
立法院長 行政院長 大法官 總統 
【3】4.依憲法規定,法律案通過後,若行政院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後,可移請立法院如何處置? 
附議 復議 覆議 複決 
【4】5.有關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經立法院提起,移送何種法庭審理? 
智慧財產法院    行政法院交通法庭 
最高法院刑事庭    司法院憲法法庭 
【2】6.有關民法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滿18 歲有完全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始於出生 
 7 歲以下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已結婚者有限制行為能力 
【1】7.依刑法規定,條文若有稱以上、以下、以內者,應如何計算刑期? 
俱連本數或本刑之計算 
均不含本數或本刑 
以上含本數或本刑之計算,以下不含本數或本刑 
以內不含本數或本刑 
【3】8.依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從刑? 
死刑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 罰金 
【2】9.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出生於除夕,過年即滿一歲 
知道月而不知道日者,推定為該月 15 日出生 
知道年而不知道月日者,推定為 7月1日出生 
【2】10.依憲法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可以發布何種措施為必要之處
置? 
授權命令 緊急命令 行政規則 行政計畫 
【1】11.下列何種原則,乃說明命令不得抵觸法律之規定? 
法律優位 法律保留 誠信原則 比例原則 
【2】12.下列法律何者屬於社會法? 
刑法 勞動基準法 民法 行政程序法 
【4】13.下列職務何者為終身職? 
總統 大法官 行政院長 法官 
【2】14.依刑法第 148 條規定:「於無記名之投票,刺探票載之內容者,處三百元以下罰金。」,係下列何種處罰方式? 
易科罰金 專科罰金 選科罰金 併科罰金 
【2】15.依民法規定,民事所適用的法源按順序為何? 
習慣、法律、法理    法律、習慣、法理 
法律、法理、習慣    習慣、法理、法律 
【1】16.依民法規定,非對話為意思表示者(如郵局信件),於何時生效,係採: 
到達主義 瞭解主義 發信主義 表意主義 
【2】17.依刑法規定,法院於多數有期徒刑合併宣告時,其合併刑期最長為幾年? 
 20 年  30 年  40 年  50 年 
【1】18.依民法「期間」起算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以日定期間者,始日不算入 以年定期間者,始日算入 
以時定期間,始日不算入   以月定期間者,始日算入 
【3】19.依刑法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屬於下列何種原則? 
從舊從輕 從新從輕 罪刑法定 告訴乃論 
【1】20.下列何者屬於我國司法制度之特色? 
行政法院 法官民選 巡迴法院 陪審制度 
【1】2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以文字或圖案繪製之標牌。是指: 
標誌 標線 號誌 行車資訊告示牌 
【3】22.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參加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係指未參加: 
職業駕駛工會 車輛定期檢驗 駕駛執照審驗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1】23.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多少小時經查屬實,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
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八小時 九小時 十小時 十二小時 
【3】2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
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 
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4】25.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高、快速公路之內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 
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2】26.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罰鍰外並當場移置保管
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其標準為: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05 毫克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5 毫克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55 毫克 
【4】27.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規定繫安
全帶者,處駕駛人:. 
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2】28.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輛駕駛人及行人
嚴格遵守的是: 
警告標誌 禁制標誌 指示標誌 輔助標誌 
【4】29.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梅花形白底綠邊黑色阿拉伯數字之標誌為: 
鄉道路線編號標誌    縣道路線編號標誌 
省道路線編號標誌    國道路線編號標誌 
【4】30.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理規則規定,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大型車,下列何者可使用經濟部
驗證合格之翻修輪胎? 
遊覽車 
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 
除遊覽車及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以外之大型車 
除遊覽車及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以外大型車之非轉向軸 
【4】31.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各類車輛所使用輪胎之胎紋深度,應不得磨損至: 
任一點不足 1公厘    任一點不足 1.2 公厘 
任一點不足 1.6 公厘    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