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號:5602
頁次:4
-
2
11 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下列有關所得稅法居住者之定義何者正確?
陳董為中華民國國民,在我國境內設有戶籍。生活重心在境內,若陳董一年在臺停留合計未滿 31 天,
則非為我國境內居住者
王先生有中華民國國籍,長年住在國外,生活重心在境外,但因某些因素在我國境內仍設有戶籍,若
王先生一年在臺停留合計滿 31 天,則視為我國境內居住者
約翰屬於美國籍公民,雖因工作因素一年在臺居留合計滿 183 天,仍不會被視為我國居住者
張先生為華僑,擁有雙重國籍,但長年居住在外,在我國並無戶籍,若張先生一年合計在臺停留超過
183 天,則張先生在我國境內與大陸地區取得之所得應合併課徵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
12 林先生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民國 103 年12 月20 日登記買進 A房地一筆、後於民國 105 年10 月5日
賣出,試問下列有關申報該筆房地交易所得之敘述何者正確?
林先生於民國 105 年1月1日以前買入房地,不適用房地合一課稅制度
林先生應計算售屋之財產交易所得,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林先生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
其他有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繳納應納稅額
若林先生賠錢出售該筆房地(虧損),因無應納稅額,所以無須向稽徵機關申報該筆房地交易
13 下列有關所得稅法規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符合房地合一課稅要件之房地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房地合一課稅是依照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加土地公告現值為計算之基礎
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之農舍不在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計算房地合一課稅之交易所得時,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可以列為成本費用
14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個人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為利息所得
個人取得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所得採百分之十分離課稅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所得須併
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
個人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利息所得可以適用所得稅法第 17 條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規定
15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有關房地合一重購退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依房地合一課稅制度繳納之稅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
日起算 2年內,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可以申請退還所納稅額
得於重購自住房屋、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次日起算 5年內,申請自前開出售時繳納
之稅額計算退還
申請之條件必須為新購入之房地價格大於原出售之房地價格減除已納所得稅額
重購退稅若為先購後售者亦適用之
16 依所得稅法規定,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應如何申報繳納所得稅?
只需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不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課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綜合
所得稅
需先繳納百分之十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後純益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申報綜合所得稅
需先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與稅額,並以其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計算其
應納之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小規模營利事業亦適用前述規定
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規
定列為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17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之計算,不屬於到期前指定平倉之期貨交易所得額,應
該採何種方法計算其交易成本?
先進先出法 後進先出法 個別辨認法 加權平均法
18 依相關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分期付款銷貨交易之當期損益計算方法?
普通銷貨法 毛利百分比法 全部毛利法 賒銷百分比法
19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或個人課徵所得基本稅額之敘述何者正確?
營利事業於 102 年度以後出售其持有滿 3年以上屬所得稅法第 4條之 1規定之股票,於計算其當年度證券
交易所得時,減除其當年度出售該持有滿 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損失,餘額為正者,以餘額半數計入當年度
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基本稅額
個人出售上市櫃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但出售未上市櫃股票之交易所得須計算繳納所得基本稅額
營利事業出售上市櫃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也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中課稅
營利事業之基本稅額,為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 200 萬元後,課徵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20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下列有關營利事業稅捐費用之認列原則何者錯誤?
個人綜合所得稅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 52 條規定追繳或繳納之營業稅,不得列
為營利事業之費用或損失
對不動產課徵之稅捐費用認列(如房屋稅、地價稅及教育捐等),以本事業所有或向他人承租為限
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等及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暨未依法扣繳而補繳之稅款
不予認定
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應在該項出售土地之收入項下減除
21 景美公司於民國 105 年1月1日新購小客車一輛供總經理公務使用,購入價新臺幣 450 萬元,耐用年數 5年,估
計殘值 50 萬元,採用平均法提列折舊。依相關稅法規定,申報 105 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提折舊金額多少元?
20萬元 40萬元 80萬元 90萬元
22 大安公司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務,於 105 年7月1日新購新臺幣 600 萬元小客車供出租使用,耐用年數 4年,估計
殘值 100 萬元,採用平均法提列折舊。依相關稅法規定,申報 105 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提折舊金額多少元?
50萬元 62.5萬元 100萬元 1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