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 司法特考 三等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刑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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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0230-10530
1103011130
4043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調查人員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司法人員觀護人(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法
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監獄官、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
科目 刑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甲教唆乙傷害 A,乙拒絕,被一旁乙之同居人丙知悉。一星期後丙隱瞞乙打電話給
甲,謊稱乙改變心意,但要求甲先將之前約定予乙的新臺幣(下同)10 萬元匯入丙
的帳號。甲匯款後,丙捲款潛逃。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而 10 萬元依新修
正刑法又應如何處置?(25 分)
二、甲在古物店竊得明末名家製造之價值不菲的古花瓶,為掩人耳目,暫將其置放於一
人跡罕至的廢棄物堆中。當日有一從事資源回收工作之乙,發現該花瓶仍為可用之
物,將其取回家中擺放。幾日後經媒體報導,乙發現其拾回之花瓶,極有可能為甲
所竊取之物,為免惹麻煩,欲將其放回原處,惟搬運途中為警查獲。試問乙之行為
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三、甲乙交往時曾打造其住處備用鑰匙與甲方便甲出入乙之住處兩人分手後,
乙曾向甲索討鑰匙當時甲一時找不到乙便未繼續追討幾個月後甲尋得鑰匙,
便逕赴乙之住處,想親自交還給乙。豈料乙不在家,甲想反正有鑰匙在身上便開門
進入,並在乙的住處等待乙回來。乙返家後見甲在住處內,大怒並報警提告。甲主
張鑰匙係乙所交付,且其為返還鑰匙而來,應無不法。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
處?(25 分)
四、甲為交通警察,某日於執行勤務時發現乙未戴安全帽、超速且騎乘違法改裝機車。
甲攔檢後發現乙為 13 歲少年且根本沒有駕駛執照甲要開單處罰時乙苦苦哀求,
並直接脫下自己手上之限量造型玩具手錶給甲,希望甲網開一面。甲見該手錶價值
不菲且四下無人,默默收下手錶後,告訴乙其違規多項,但願意予其自新機會,希
望其以後不要再犯,便予以放行。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成立何罪?(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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