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14年國 軍 上 校 以 上軍 官 轉 任 公 務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 試 別
關務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輻射安全技術工程(選試英文)
科 目
原子能法規(包括原子能法及其施行細則、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放射性物
質安全運送規則、非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與檢查)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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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依據原子能相關法規定義下列名詞。(每小題 5分,共 25 分)
游離輻射
放射性廢棄物
確定效應
可分裂物質
密封放射性物質
二、依據「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之規定,若放射性核種為混合物,請詳列公
式並說明如何評估空氣中與土壤中放射性核種濃度是否超過規定。(25 分)
三、請依據原子能相關法規說明在何種狀況下,雇主應即予輻射工作人員特別
醫務監護?特別醫務監護應包括那些項目?(25 分)
四、依據「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規定,請說明工作人員在運送放射性
物質時,應如何依照所受輻射曝露之大小及其可能性採取輻射防護措施。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