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12年國 軍 上 校 以 上軍 官 轉 任 公 務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 試 別
關務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輻射安全技術工程
科 目
原子能法規(包括原子能法及其施行細則、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放射性物
質安全運送規則、非醫用游離輻射防護與檢查)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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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我國現行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及原子能法施行細則,試述下列名詞
之意涵:(每小題5分,共25分)
人體組織等效球
集體有效劑量
推定空氣濃度
核子原料
核子燃料
二、依據原子能法,核子原料之管制規定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三、依據原子能法施行細則第 5條之規定,安全管制之核物料為何?試說明
之。(20 分)
四、依原子能法第 26 條及原子能法施行細則規定,非醫用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
游離輻射設備,可區分為那五種類別,每一種類別之適用範圍為何?試說明
之。(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