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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各機關實施內部審核,應由會計人員執行之。但涉及非會計專業規定、實質或技術性事項,應由
業務主辦單位負責辦理。依會計法規定,有關內部審核之實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內部審核之實施,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
會計人員為行使內部審核職權,遇必要時,得先行封鎖各項有關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
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
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不為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
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
12 依審計法第 2條第 5款規定,考核財務效能為審計職權之一,試依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考核各
機關績效之後續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如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除通知其上級機關長官外,並應報告監察院
由於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者,應提出建議改善意見於各該機關
如認為有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
應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13 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上涉及特殊事項時,得採委託方式辦理,依審計法規定,其委託辦理之內容,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事務,為辦理之便利,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
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上涉及特殊技術及鑑定等事項,得諮詢其他機關、團體或專門技術人員
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上涉及特殊技術及鑑定等事項,得委託其他機關、團體或專門技術人員辦理
審計機關應尊重委託其他機關、團體或專門技術人員辦理結果
14 我國中央政府採五權分立制度,依憲法第 90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7條之規定,審計權與彈劾、
糾舉等權,同為監察權之一,依監察法第 1條及審計法第 3條規定,審計職權由審計機關行使之。
依審計法規定,有關審計機關及人員行使職權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審計人員為行使職權,向各機關查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或檢查現金、財物時,各該主管
人員不得隱匿或拒絕
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之行為,且涉及刑事者,應逕行予以起訴,並報告於監
察院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
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
該機關長官處分之
15 審計機關之職權包括監督預算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考核財務效能、稽察財務上之違
失及核定財務責任等,依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審查決定財務責任時,有關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之情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各機關經管現金、財物或其他資產,如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者,經審計
機關查明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時,該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如發現所載事項與原始憑證不符,致使公款遭受損害者,該主
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各機關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簽發支票,如查明有超過核准人員核准數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由數人共同經管之遺失、毀損或損失案件,不能確定其中孰為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或故
意或重大過失時,各該經管人員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