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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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說明廢棄物之乾基高位發熱量、濕基高位發熱量、濕基低位發熱量的
定義與檢測方式?並解釋三者之差異為何?(25 分)
二、請說明事業單位所產生原效用減失之物質,如何認定為廢棄物或資源
物?廢棄物與資源物之合法處理與再利用方式(途徑)有那些?各方式
(途徑)之主管機關分別為何?(25 分)
三、請說明五種不同機械型態之廢棄物焚化爐,及其操作特性、適用對象(何
種特性廢棄物)、優缺點。(25 分)
四、請說明有害事業廢棄物採用水泥固化/穩定化處理所需注意操作控制條
件,以及所需符合之管理與檢驗規範。(25 分)